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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妖
正德元年,妇女多用珠结盖头,谓之璎珞。十三年正月,车驾还京,令朝臣用曳撒大帽鸾带。给事中朱鸣阳言,曳撒大帽,行役所用,非见君服。皆近服妖也。十五年十二月,帝平宸濠还京,俘从逆者及悬诸逆首于竿,皆标以白帜,数里皆白。时帝已不豫,见者识其不祥。
崇祯时,朝臣好以纱縠、竹箨为带,取其便易。论者谓金银重而贵,纱箨贱而轻,殆贱将乘贵也。时北方小民制帻,低侧其檐,自掩眉目,名曰“不认亲”。其后寇乱民散,途遇亲戚,有饮泣不敢言,或掉臂去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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