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史籍 > 明史 | 上页 下页 |
何楷传 |
|
何楷,字元子,漳州镇海卫人。 天启五年进士。值魏忠贤乱政,不谒选而归。崇祯时,授户部主事,进员外郎,改刑科给事中。流贼陷凤阳,毁皇陵。楷劾巡抚杨一鹏、巡按吴振缨罪,而刺辅臣温体仁、王应熊,言:“振缨,体仁私人;一鹏,应熊座主也。逆贼犯皇陵,神人共愤。陛下辍讲避殿,感动臣民。二辅臣独漫视之,欲令一鹏、振缨戴罪自赎。情面重,祖宗陵寝为轻;朋比深,天下讥刺不恤。”忤旨,镌一秩视事。又言:“应熊、体仁奏辩,明自引门生姻娅。刑官瞻徇,实由于此。乞宣谕辅臣,毋分别恩仇,以国事为戏。”应熊复奏辩。楷言:“臣疏未奉旨,应熊先一日摭引臣疏词,必有漏禁中语者。”帝意动,令应熊自陈,应熊竟由是去。吏部尚书谢升言登、莱要地,巡抚陈应元引疾,宜允其去。及推劳永嘉代应元,则言登莱巡抚本赘员。楷亦疏驳之。楷又请给赠都御史高攀龙官,诰赐左光斗诸臣谥,召还惠世扬。疏多见听。屡迁工科都给事中。 十一年五月,帝以火星逆行,减膳修省。兵部尚书杨嗣昌方主款议,历引前史以进。楷与南京御史林兰友先后言其非。楷言:“嗣昌引建武款塞事,欲借以申市赏之说,引元和田兴事,欲借以申招抚之说,引太平兴国连年兵败事,欲借以申不可用兵之说,徒巧附会耳。至永平二年马皇后事,更不知指斥安在。”帝方护嗣昌,不听。逾月,嗣昌夺情入阁,楷又劾之,忤旨,贬二秩为南京国子监丞。母忧归。服阕,廷臣交荐,召入京,都城已陷。 福王擢楷户部右侍郎,督理钱法,命兼工部右侍郎。连疏请告,不许。顺治二年,南都破,楷走杭州。从唐王入闽,擢户部尚书。郑芝龙、鸿逵兄弟横甚,郊天时,称疾不出,楷言芝龙无人臣礼。王奖其凤节,命掌都察院事。鸿逵扇殿上,楷呵止之,两人益怒。楷知不为所容,连请告去。途遇贼,截其一耳,乃芝龙所使部将杨耿也。漳州破,楷遂抑郁而卒。 楷博综群书,寒暑勿辍,尤邃于经学。 林兰友,字翰荃,仙游人。崇祯四年进士。授临桂知县。擢南京御史。疏劾大学士张至发、薛国观,吏部尚书田惟嘉等,因论嗣昌忠孝两亏。贬浙江按察司照磨,与楷及黄道周、刘同升、赵士春称“长安五谏”。迁光禄署丞。京师陷,薙发自匿。为贼所执,拷掠备至。贼败,南还。唐王用为太仆少卿,迁佥都御史。事败,挈家遁海隅,十余年卒。 |
梦远书城(guxuo.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