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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宝秀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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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宝秀,字汝珍,平阳人。 万历十七年进士。授大理评事。历寺正,出为南康知府。湖口税监李道横甚,宝秀不与通。漕舟南还,乘风扬帆入湖口。道欲榷其货,遣卒急追之,舟覆,有死者。道遣吏捕漕卒,宝秀拒不发。道怒,劾宝秀及星子知县吴一元、青山巡检程资阻挠税务,诏俱逮治。给事中杨应文等请下抚按公勘。大学士沈一贯、吏部尚书李戴、国子祭酒方从哲等交章为言,俱不报。宝秀妻陈氏恸哭,请偕行,宝秀不可。乃括余赀及簪珥付其妾曰:“夫子行,以为路费。”夜自经死。 宝秀至京,下诏狱。大学士赵志皋上言:“顷臣卧病,闻中外人情汹汹,皆为矿税一事。南康守吴宝秀逮系时,其妻至投缳自尽,阖郡号呼,几成变乱。事关民生向背,宗社安危,臣不敢以将去之身,隐默而不言。”星子民陈英者,方庐墓,约儒士熊应凤等走京师,伏阙讼冤,乞以身代。于是抚按及南北诸臣论救者疏十余上,帝皆不省。一日,司礼田义汇诸疏进御前,帝怒掷地。义从容拾起,复进之,叩首曰:“阁臣跪候朝门外,不奉处分不敢退。”帝怒稍平,取阅阁臣疏,命移狱刑部。皇太后亦闻陈氏之死,从容为帝言。至九月,与一元等并释为民。归家,逾年卒。 初,南康士民建祠,特祀陈氏,后合宝秀祀之。天启中,赠太仆少卿,赐祭,录其一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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