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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廷赞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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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廷赞,字曰可,金谿人。父相,由乡举为东安知县。初,岁饥,吏伪增户口冒振,继者遂按籍征赋,民困甚。相为请,得减户千三百。奸人杀四人,弃其尸,狱三年不决。相祷于神,得尸所在,狱遂成。 廷赞举万历二十六年进士。未授官,即极论矿税之害。旋授刑部主事。先是,诏二十八年春举行册立、冠婚之礼。将届期,都御史温纯、礼科给事中杨天民、御史冯应凤相继言,不报。廷赞上疏言阁员当补,台省当选,矿税当撤,冠婚、册立当速,诏令当信。持疏跪文华门,候命逾时。帝震怒,遣中官田义诘责。赵数日,命大学士赵志皋、沈一贯拟敕谕,令礼部具仪。比拟谕进,竟不发。志皋、一贯趣之,帝乃言因廷赞出位邀功,以致少待,命示诸司静俟。遂褫廷赞职为民,并夺尚书萧大亨,侍郎邵杰、董裕俸一岁,贬郎中徐如珂、员外郎林耀,主事钟鸣陛、曹文伟三秩,调极边。是岁册立之礼不行,廷赞归。侨寓维扬,授徒自给。久之,卒。 天启中,赠尚宝卿。 兄廷谅,字友可。万历二十三年进士。授南京刑部主事。帝命李廷机入阁,又召王锡爵。廷谅言:“廷机才弱而暗,锡爵气高而扬,均不宜用。”又曰:“储君之立为王也,自锡爵始;举人之有考察也,自廷机始;巡按之久任也,自赵世卿始;章疏之留中也,自申时行始;年例之不举,考察之不下也,自沈一贯始。此皆乱人国者也。”疏入,留中。终顺庆知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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