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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廷蒨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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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廷蒨,字子佩,富顺人。 嘉靖十一年进士。除新喻知县,征授吏科给事中。御史胡鳌言:“京师优倡杂处。请敕五城,诸非隶教坊两院者,斥去之。”都御史王廷相等议可。帝恶熬言亵,谪盐城丞,夺廷相等俸。廷蒨救之,被诏切责。雷震谨身殿,疏陈修省数事,语直。帝摘疏中讹字,停其俸。 十八年偕同官曾烶,李逢、周珫谏帝南巡,忤旨。已,给事中戴嘉猷驰疏请回銮,而车驾已发。帝大怒。甫还,即执嘉猷并廷蒨等下诏狱,谪廷蒨云南典史。屡迁浙江佥事。以侍养归,遂不出。 隆庆元年,起故官山西,俄擢河南右参议,皆不拜。吏部高其行,请得以新秩归老,许之。万历改元,四川巡抚曾省吾奏言:“廷隐居三十年,家徒四壁,乐道著书,宜特加京秩,风励士林。”诏即加进太仆少卿。又数年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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