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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浃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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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浃,字悦之,南昌人。正德九年进士。授礼科给事中。宁王宸濠将为变,浃与同邑御史熊兰草奏,授御史萧淮上之。濠仓卒举事,卒败,本两人早发之力。出核松潘边饷。副总兵张杰倚江彬势,赃累巨万,诱杀熟番上功启边衅,箠死千户以下至五百人。又尝率家众遮击副使胡澧。抚、按莫敢言。浃至,尽发其状,杰遂褫职。 世宗践阼,廷议追崇礼未定。浃驰疏言:“陛下起自藩服,入登大宝,倘必执为后之说,考孝宗而母慈寿,则兴献母妃当降称伯叔父母矣。不知陛下承欢内庭时,将仍旧称乎,抑改而从今称乎?若仍旧称,而不得尊之为后,则于慈寿徒有为后之虚文,于母妃则又缺尊崇之大典,无一而可也。臣愚谓兴献王尊以帝号,别建一庙,以示不敢上跻于列圣。母妃则尊为皇太后,而少杀其徽称,以示不敢上同于慈寿。此于大统固无所妨,而天性之恩亦得以兼尽。”疏至,会兴王及妃已称为帝后,下之礼官。 嘉靖初,由右给事中出为河南参议。外艰归。六年,服阕,召修《明伦大典》。超擢右佥都御史,协理院事。明年四月迁大理寺卿,俄迁右副都御史。《大典》成,转左。八年二月遂擢右都御史,掌院事。京师民张福诉里人张柱杀其母,东厂以闻,刑部坐柱死。不服,福姊亦泣诉官,谓母福自杀之,其邻人之词亦然。诏郎中魏应召覆按,改坐福。东厂奏法司妄出人罪,帝怒,下应召诏狱。浃是应召议,执如初。帝愈怒,褫浃职。给事中陆粲、刘希简争之,帝大怒,并下两人诏狱。侍郎许赞等遂抵柱死,应召及邻人俱充军,杖福姊百,人以为冤。当是时,帝方深疾孝、武两后家,柱实武宗后家夏氏仆,故帝必欲杀之。 浃家居十年。至帝幸承天与近臣论旧人,乃召为南京礼部尚书,改兵部,参赞机务。二十一年召为兵部尚书,掌都察院事。居二年,代许赞为吏部尚书。帝于禁中筑乩仙台,间用其言决威福,浃论其妄。帝大怒,欲罪之,以前议礼故不遽斥。二品六年满,加太子太保,坐事夺俸者再。浃知帝意终不释,遂称病乞休。帝大怒,褫职为民。又十年卒。 浃少有志节,自守严。虽由议礼显,然不甚党比,尤爱护人才。故其去吏部也,善类多思之。隆庆初,复官,予祭葬,谥恭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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