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佀钟传


  佀钟,字大器,郓城人。成化二年进士。授御史,巡盐两淮。按浙江还,掌诸道章奏。汪直讽钟劾马文升,钟不可,被谮杖阙下。以都御史王越荐,擢大理寺丞,再迁右少卿。寇入大同,廷议遣大臣巡视保定诸府,乃以命钟。居数月,即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其地。河间濒海民地为势家所据,钟夺还之。召为刑部右侍郎。丁内艰,僦运艘载母柩南还。督漕总兵官王信奏之,逮下吏。会当路方逐尹旻党,而钟与旻为同乡,乃贬二秩为曲靖知府,改徽州,复入为大理寺左少卿。

  弘治三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苏、松诸府,尽心荒政。召为户部侍郎总督仓场,寻改吏部。十一年迁右都御史。居二年,进户部尚书。

  十五年,上天下会计之数,言:“常入之赋,以蠲免渐减,常出之费,以请乞渐增,入不足当出。正统以前军国费省,小民输正赋而已。自景泰至今,用度日广,额外科率。河南、山东边饷,浙江、云南、广东杂办,皆昔所无。民已重困,无可复增。往时四方丰登,边境无调发,州县无流移。今太仓无储,内府殚绌,而冗食冗费日加于前。愿陛下惕然省忧,力加损节。且敕廷臣共求所以足用之术。”帝乃下廷臣议。议上十二事,其罢传奉冗官,汰内府滥收军匠,清腾骧四卫勇士,停寺观斋醮,省内侍、画工、番僧供应,禁王府及织造滥乞盐引,令有司征庄田租,皆权幸所不便者。疏留数月不下,钟乃复言之。他皆报可,而事关权幸者终格不行。

  奸商投外戚张鹤龄,乞以长芦旧引十七万免追盐课,每引纳银五分,别用价买各场余盐如其数,听鬻贩,帝许之。后奸民援例乞两淮旧引至百六十万,钟等力持,皆不听。自此盐法大坏,奸人横行江湖,官司无如何矣。

  东厂侦事者发钟子瑞受金事,钟屡疏乞休,命驰驿归。正德时,刘瑾摭钟在部时事,至罚米者三。又数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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