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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洪谟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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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洪谟,字尧弼,长宁人。正统十年,进士及第。授编修。博B闻W强Q记,善文词,熟国朝典故,喜谈经济。 景泰元年,疏劝帝亲经筵,勤听政,因陈时务十二事。再迁侍读。天顺二年掌南院事。宪宗嗣位,复陈时务,言人君保国之道有三:曰力圣学,曰修内治,曰攘外侮。力圣学之目一:曰正心。修内治之目五:曰求真才,去不肖,旌忠良,罢冗职,恤漕运。攘外侮之目六:曰选将帅,练士卒,讲陈法,治兵器,足馈饷,靖边陲。帝嘉纳焉。 成化改元,廷议讨四川山都掌蛮,洪谟上方略六事,诏付军帅行之。进学士。寻为南京祭酒。上言南监有红板仓二十间,高皇后积粟以养监生妻孥者,宜修复。帝允行之。母丧服阕,改北监。十一年,言士风浇浮,请复洪武中学规。帝嘉纳,命礼部榜谕。崇信伯费淮入监习礼,久不至。洪谟劾之,夺冠带,以儒巾赴监,停岁禄之半,学政肃然。先圣像用冕旒十二,而舞佾豆笾数不称,洪谟请备天子制。又言:“古者鸣球琴瑟为堂上之乐,笙镛柷敔为堂下之乐,而干羽则舞于两阶。今舞羽居上,乐器居下,非古制,当改。”尚书邹干驳止之,洪谟再疏争。帝竟俞其议。 迁礼部右侍郎。久之,转左。以蔡《传》所释璇玑玉衡,后人遵用其制,考验多不合,宜改制,帝即属洪谟。洪谟易以木,旬日而就。十七年进尚书。二十年加太子少保。二十一年,星变,有所条奏,帝多采纳。 弘治元年四月,天寿山震雷风雹,楼殿瓦兽多毁。洪谟复力劝修省,帝深纳之。洪谟矜庄寡合,与万安同乡,安居政府时颇与之善。至是,言官先后论奏,致仕归。又三年卒,年七十二。谥文安。 洪谟尝言:“士人出仕,或去乡数千里,既昧土俗,亦拂人情,不若就近选除。王府官终身不迁,乖祖制,当稍变更。都掌蛮及白罗罗羿子数叛,宜特设长官司,就择其人任之,庶无后患。”将殁,犹上安中国、定四裔十事。其好建白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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