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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聪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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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聪,字季聪,宁德人。正统四年进士。授吏科给事中。景泰元年进都给事中。时方多故,聪慷慨论事,无所讳。中官金英家人犯法,都御史陈镒、王文治之,不罪英。聪率同列劾镒、文畏势从奸,并及御史宋瑮,谢琚,皆下狱。已而复职。聪又言瑮、琚不任风纪,二人竟调外。中官单增督京营有宠,朝士稍忤者辄遭辱;家奴白昼杀人,夺民产,侵商税。聪发其奸,下诏狱。获宥。增自是不敢肆。 三年春,疏言:“臣职在纠察刑狱。妖僧赵才兴之疏族百口,律不当坐,而抄提至京。叛人王英,兄不知情,家口律不当逮,而俱配流所。虽终见原,然其始受害已不堪矣。湖广巡抚蔡锡以劾副使邢端,为所讦,系狱经年,而端居职如故。侍郎刘琏督饷侵隐,不为无罪。较沈固、周忱乾没万计,孰为轻重?琏下狱追征,而固、忱不问。犯人徐南与子中书舍人颐,俱坐王振党当斩,乃论南大辟,颐止除名。皆刑罚之失平者。”帝是之。端下狱,琏得释,南亦减死,除名。 东宫改建,聪有异论,迁春坊司直郎。四年春,学士商辂言聪敢言,不宜置之散地,乃复为吏科都给事中。上言夺情非令典,请永除其令。帝纳之。初,正统中,福建银场额重,民不堪。聪恐生变,请轻之。时弗能用,已果大乱。及是复极言其害,竟得减免。 五年三月,以灾异偕同官条上八事,杂引五行诸书,累数千言。大略以绝玩好,谨嗜欲,为崇德之本。而修人事,在进贤退奸。武清侯石亨、指挥郑伦身享厚禄,而多奏求田地;百户唐兴多至一千二百余顷,宜为限制。余如罢斋醮、汰僧道,慎刑狱,禁私役军士,省轮班工匠,皆深中时弊。帝多采纳。 先是,吏部尚书何文渊以聪言下狱,致仕去。及是,吏部除副使罗篪为按察使,参政李辂、佥事陈永为布政使。聪疏争之,并言山西布政使王瑛老,宜罢。篪等遂还故官,瑛致仕。御史白仲贤以久次,擢广东按察使。聪言仲贤奔竞,不当超擢,乃迁镇江知府。兵部主事吴诚夤缘得吏部,聪劾之,遂改工部。诸司惮聪风裁,聪所言,无敢不奉行者,吏部尤甚。内阁及诸御史亦并以聪好论建,弗善也。 其年冬,聪甥陈和为教官,欲得近地便养。聪为言于吏部。御史黄溥等遂劾聪挟制吏部;并前劾仲贤为私其乡人参政方员,欲夺仲贤官予之;与吴诚有怨,辄劾诚;福建参政许仕达嘱聪求进,聪举仕达堪巡抚。并劾尚书王直阿聪。章下廷讯,坐专擅选法,论斩。高谷、胡濙力救。帝亦自知聪,止贬国子学正。 英宗复辟,超拜左佥都御史,出振山东饥,活饥民百四十五万。还进右副都御史,捕江、淮盐盗。以便宜,擒戮渠魁数人,余悉解散,而奏籍指挥之受盗赂者。母忧起复,再辞。不许。 天顺四年,曹钦反。将士妄杀,至割乞儿首报功,市人不敢出户。聪署院事,急令获贼者必生致,滥杀为止。锦衣官校恶钦杀指挥逯杲,悉捕钦姻识。千户龚遂荣及外舅贺三亦在系中。人知其冤,莫敢直,聪辨出之。其他湔雪者甚众。七年冬,以刑部囚自缢,诸给事中劾纪纲废弛,与都御史李宾俱下狱。寻释。 成化二年,淮南、北饥,聪出巡视。奏贷漕粮及江南余粮以振,民德之如山东。明年偕户部尚书马昂清理京军,进右都御史。七年代王越巡抚大同。岁余,遇疾致仕。再岁,以故官起掌南院。前掌院多不乐御史言事,聪独奖励之。或咎聪,聪曰:“己既不言,又禁他人言,可乎?” 十三年秋,召拜刑部尚书,寻加太子少保。聪以旧德召用,持大体,秉公论,不严而肃,时望益峻。十五年,偕中官汪直、定西侯蒋琬按辽东失事状。直庇巡抚陈钺,聪不能争,论者惜焉。十八年乞归不得,卒于位,年六十八。赠少保,谥庄敏。 聪为谏官,严重不可犯。实恂恂和易,不为崭绝之行。以故不肖者畏之,而贤者多乐就焉。景泰时,士大夫激昂论事,朝多直臣,率聪与叶盛为之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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