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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通陈谔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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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通,齐东人。洪武中举于乡。授襄阳教授。永乐初,擢刑科给事中,历左右给事。刚直敢言。尝劾都御史陈瑛、御史袁纲、覃珩朋比为蒙蔽,构陷无辜,纲、珩已下狱,瑛长官,不宜独宥。又言:骁骑诸卫仓坏,工部侍郎陈寿不预修,粮至无所受,多损耗病民;工部尚书宋礼不恤下,匠役满,不即遣归,多至失所。瑛等皆被镌责。当是时,给事中敢言者,通与陈谔。举朝惮其风采。久之,擢大理寺右丞。 帝北巡,太子监国。汉王高煦谋夺嫡,阴结帝左右为谗间,宫僚多得罪者。监国所行事,率多更置。通从容谏帝:“太子事无大过误,可无更也。”数言之,帝不悦。十年秋,有言通受请托故出人罪者。帝震怒,命都察院会文武大臣鞫之午门,曰:“必杀通无赦。”群臣如旨,当通罪斩。帝曰:“失出,细故耳,通为东宫关说,坏祖法,离间我父子,不可恕,其置之极刑。”廷臣不敢争,竟论奸党,磔死。 *** 陈谔,字克忠,番愚人。永乐中,以乡举入太学,授刑科给事中。遇事刚果,弹劾无所避。每奏事,大声如钟。帝令饿之数日,奏对如故。曰:“是天性也。”每见,呼为“大声秀才”。尝言事忤旨,命坎瘗奉天门,露其首。七日不死,赦出还职。已,复忤旨,罚修象房。贫不能雇役,躬自操作。适驾至,问为谁。谔匍匐前,具道所以。帝怜之,命复官。 历任顺天府尹,政尚严鸷。执政忌之,出为湖广按察使。改山西,坐事落职。仁宗即位,遇赦当还故官。帝以谔前在湖广颇摭楚王细故,谪海盐知县。迁荆王长史,为王府所厌苦。宣德三年迁镇江同知。致仕归,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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