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史籍 > 明史 | 上页 下页
朱善传


  朱善,字备万,丰城人。九岁通经史大义,能属文。元末兵乱,隐山中,事继母以孝闻。

  洪武初,为南昌教授。八年,廷对第一,授修撰。逾年,奏对失旨,改典籍,放还乡。复召为翰林待诏。上疏论婚姻律曰:“民间姑舅及两姨子女,法不得为婚。仇家诋讼,或已聘见绝,或既婚复离,甚至儿女成行,有司逼夺。按旧律:尊长卑幼相与为婚者有禁。盖谓母之姊妹,与己之身,是为姑舅两姨,不可以卑幼上匹尊属。若姑舅两姨子女,无尊卑之嫌。成周时,王朝相与为婚者,不过齐、宋、陈、杞。故称异姓大国曰“伯舅”,小国曰“叔舅”。列国齐、宋、鲁、秦、晋,亦各自为甥舅之国。后世,晋王、谢,唐崔、卢,潘、杨之睦,朱、陈之好,皆世为婚媾。温峤以舅子娶姑女,吕荥公夫人张氏即其母申国夫人姊女。古人如此甚多,愿下群臣议,驰其禁。”帝许之。

  十八年擢文渊阁大学士。尝讲《家人卦》、《心箴》,帝大悦。未几,请告归。卒年七十二。著有《诗经解颐》、《史辑》传于世。

  正德中,谥文恪。


梦远书城(guxuo.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