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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昌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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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昌言,字仲谟,汾州人。太平兴国二年,登进士第。雍熙三年,知天雄军,曹彬岐沟之败,昌言请诛之,诏褒答,除御史中丞,驾幸金明池,召与焉。时河北用兵,枢密副使张宏循嘿,即除昌言谏议大夫、枢密副使,以宏代为中丞。坐胡旦、翟马周事责,久之,淳化四年,参知政事。蜀王小波、李顺之乱,命昌言为招安使,既行,或言其无嗣,鼻折山根,恐握兵难制,即诏知凤翔府。蜀平,改户部侍郎,罢政事。咸平三年,复为御史中丞,坐狱失实,又贬,既而起知鄂孟、天雄、河南、真定,从封泰山。卒年六十五,赠吏部尚书。子庆嗣。凡三莅天雄,初豪家有峙蒭茭者,时诱奸人穴堤,昌言廉知,一日堤吏告急,亟取豪家所积给用,自是遂绝其弊。淳化中,京城大水,请出厩马外牧,或云:“以马备胡,不可阙。”昌言谓:“塞下积水,胡必不至。”从之,果如所料。尝荐李沆,有公辅之量,又以女妻王旦,二人皆贤相也。昌言临事果断,无所顾避,虽屡摈斥,不少抑损,惟对僚吏倨慢,时论少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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