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史籍 > 旧五代史·唐书 | 上页 下页 |
罗贯传 |
|
罗贯,不知何许人。进士及第,累历台省官,自礼部员外郎为河南令。贯为人强直,正身奉法,不避权豪。时宦官伶人用事,凡请托于贯者,其书盈阁,一无所报,皆以示郭崇韬,因奏其事,由是左右每言贯之失。 先是,梁时张全义专制京畿,河南、洛阳僚佐,皆由其门下,事全义如厮仆。及贯授命,持本朝事体,奉全义稍慢,部民为府司庇护者,必奏正之。全义怒,因令女使告刘皇后从容白于庄宗,宦官又言其短,庄宗深怒之。 会庄宗幸寿安山陵,道路泥泞,庄宗访其主者,宦官曰;“属河南县。”促令召贯至,奏曰:“臣初不奉命,请诘禀命者。” 帝曰:“卿之所部,反问他人,何也?”命下府狱,府吏榜笞,促令伏款。翌日,传诏杀之。 郭崇韬奏曰:“贯别无赃状,桥道不修,法未当死。”庄宗怒曰:“母后灵驾将发,天子车舆往来,桥道不修,是谁之过也?” 崇韬奏曰:“贯纵有死罪,俟款状上奏,所司议谳,以朝典行之,死当未晚。今以万乘之尊,怒一县令,俾天下人言陛下使法不公矣!”庄宗曰:“既卿所爱,任卿裁决。”因投袂入宫。 崇韬从而论列,庄宗自阖殿门,不得入。即令伏法,曝尸于府门,冤痛之声,闻于远迩。 |
梦远书城(guxuo.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