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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易直传


  窦易直,字宗玄,京兆人。祖元昌,彭州九泷县令。父彧,庐州刺史。易直举明经,为秘书省校书郎,再以判入等,授蓝田尉。累历右司、兵部、吏部三郎中。元和六年,迁御史中丞。谢日,赐绯鱼袋。八年,改给事中。九月,出为陕虢都防御观察使,仍赐紫。入为京兆尹。万年尉韩晤奸赃事发,易直令曹官韦正晤讯之,得赃三十万。上意其未尽,诏重鞫,坐赃三百万,贬易直金州刺史,正晤长流昭州。十三年六月,迁宣州刺史、宣歙池都团练观察等使。

  长庆二年七月,汴州将李絺逐其帅李愿,易直闻之,欲出官物以赏军。或谓易直曰:“赏给无名,却恐生患。”乃已。军士已闻之。时江、淮旱,水浅,转运司钱帛委积不能漕,州将王国清指以为赏,激讽州兵谋乱。先事有告者,乃收国清下狱。其党数千,大呼入狱中,篡取国清而出之,因欲大剽。易直登楼谓将吏曰:“能诛为乱者,每获一人,赏十万。”众喜,倒戈击乱党,并擒之。国清等三百余人,皆斩之。九月,以李德裕代还,为吏部侍郎。十一月,改户部,兼御史大夫,判度支。四年五月,以本官同平章事,判使如故。改门下侍郎,封晋阳郡公。

  宝历元年七月,罢判度支。大和二年十月罢相,检校左仆射、平章事、襄州刺史、山南东道节度使。五年,入为左仆射,判太常卿事。十一月,检校司空、凤翔尹、凤翔陇节度使。六年,以疾求还京师。七年四月卒,赠司徒,谥曰恭惠。

  易直自入仕十年余,常居散秩,不应请辟;及居方任,亦以公廉闻。在相位,未尝论用亲党,凡于公举,即无所避。然元和中,吏部尚书郑余庆议仆射上日仪制,不与隔品官亢礼。易直时为御史中丞,奏驳余庆所议。及易直为左仆射,却行隔品致敬之礼,时论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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