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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传(9)


  三年,莽曰:“百官改更,职事分移,律令仪法,未及悉定,且因汉律令仪法以从事。令公卿、大夫、诸侯、二千石举吏民有德行通政事能言语明文学者各一人,诣王路四门。

  遣尚书大夫赵并使劳北边,还言五原北假膏壤殖谷,异时常置田官。乃以并为田禾将军,以戍卒屯田北假,以助军粮。

  是时,诸将在边,须大众集,吏士放纵,而内郡愁于征发,民弃城郭流亡为盗贼,并州、平州尤甚。莽令七公六卿号皆兼称将军,遣著武将军逮并等填名都,中郎将、绣衣执法各五十五人,分填缘边大郡,督大奸猾擅弄兵者,皆便为奸于外,挠乱州郡,货赂为市,侵渔百姓。莽下书曰:“虏知罪当夷灭,故遣猛将分十二部,将同时出,一举而决绝之矣。内置司命军正,外设军监十有二人,诚欲以司不奉命,令军人咸正也。今则不然,各为权势,恐猲良民,妄封人颈,得钱者去。毒蠚并作,农民离散。司监若此,可谓称不?自今以来,敢犯此者,辄捕系,以名闻。”然犹放纵自若。

  而蔺苞、戴级到塞下,招诱单于弟咸、咸子登入塞,胁拜咸为孝单于,赐黄金千斤,锦绣甚多,遣去;将登至长安,拜为顺单于,留邸。

  太师王舜自莽篡位后病悸,浸剧,死。莽曰:“昔齐太公以淑德累世,为周氏太师,盖予之所监也。其以舜子延袭父爵,为安新公,延弟褒新侯匡为太师将军,永为新室辅。”

  为太子置师友各四人,秩以大夫。以故大司徒马宫为师疑,故少府宗伯凤为傅丞,博士袁圣为阿辅,京兆尹王嘉为保拂,是为四师;故尚书令唐林为胥附,博士李充为奔走,谏大夫赵襄为先后,中郎将廉丹为御侮,是为四友。又置师友祭酒及侍中、谏议、《六经》祭酒各一人,凡九祭酒,秩上卿。琅邪左咸为讲《春秋》、颍川满昌为讲《诗》、长安国由为讲《易》、平阳唐昌为讲《书》、沛郡陈咸为讲《礼》、崔发为讲《乐》祭酒。遣谒者持安车印绶,即拜楚国龚胜为太子师友祭酒,胜不应征,不食而死。

  宁始将军姚恂免,侍中、崇禄侯孔永为宁始将军。

  是岁,池阳县有小人景,长尺余,或乘车马,或步行,操持万物,小大各相称,三日止。

  濒河郡蝗生。

  河决魏郡,泛清河以东数郡。先是,莽恐河决为元城冢墓害。及决东去,元城不忧水,故遂不堤塞。

  四年二月,赦天下。

  夏,赤气出东南,竟天。

  厌难将军陈钦言捕虏生口,虏犯边者皆孝单于咸子角所为。莽怒,斩其子登于长安,以视诸蛮夷。

  大司马甄邯死,宁始将军孔永为大司马,侍中大赘侯辅为宁始将军。

  莽每当出,辄先搜索城中,名曰“横搜”。是月,横搜五日。

  莽至明堂,授诸侯茅土。下书曰:“予以不德,袭于圣祖,为万国主。思安黎元,在于建侯,分州正惑,以美风俗。追监前代,爰纲爰纪。惟在《尧典》,十有二州,卫有五服。《诗》国十五,布遍九州。《殷颂》有‘奄有九有’之言。《禹贡》之九州无并、幽,《周礼·司马》则无徐、梁。帝王相改,各有云为。或昭其事,或大其本,厥义著明,其务一矣。昔周二后受命,故有东都、西都之居。予之受命,盖亦如之。其以洛阳为新室东都,常安为新室西都。邦畿连体,各有采任。州从《禹贡》为九,爵从周氏有五。诸侯之员千有八百,附城之数亦如之,以俟有功。诸公一同,有众万户,土方百里。侯伯一国,众户五千,土方七十里。子男一则,众户二千有五百,土方五十里。附城大者食邑九成,众户九百,土方三十里。自九以下,降杀以两,至于一城。五差备具,合当一则。今已受茅土者,公十四人、侯九十三人、伯二十一人、子百七十一人、男四百九十七人,凡七百九十六人。附城千五百一十一人。九族之女为任者,八十三人。及汉氏女孙中山承礼君、遵德君、修义君更以为任。萎有一公,九卿,十二大夫,二十四元士。定诸国邑采之处,使侍中讲礼大夫孔秉等与州部众郡晓知地理图籍者,共校治于寿成朱鸟堂。予数与群公祭酒上卿亲听视,咸已通矣。夫褒德赏功,所以显仁贤也;九族和睦,所以褒亲亲也。予永惟匪解,思稽前人,将章黜陟,以明好恶,安元元焉。”以图簿未定,未授国邑,且令受奉都内,月钱数千。诸侯皆困乏,至有庸作者。

  中郎区博谏莽曰:“井田虽圣王法,其废久矣。周道既衰,而民不从。秦知顺民之心,可以获大利也,故灭庐井而置阡陌,遂王诸夏,讫今海内未厌其敝。今欲违民心,追复千载绝迹,虽尧、舜夏起,而无百年之渐,弗能行也。天下初定,万民新附,诚未可施行。”莽知民怨,乃下书曰:“诸名食王田,皆得卖之,勿拘以法。犯私买卖庶人者,且一切勿治。”

  初,五威将帅出,改句町王以为侯,王邯怨怒不附。莽讽牂柯大尹周歆诈杀邯。邯弟承起兵攻杀歆。先是,莽发高句骊兵,当伐胡,不欲行,郡强迫之,皆亡出塞,因犯法为冠。辽西大尹田谭追击之,为所杀。州郡归咎于高句骊侯驺。严尤奏言:“貉人犯法,不从驺起,正有它心,宜令州郡且尉安之。今猥被以大罪,恐其遂畔,夫馀之属必有和者。匈奴未克,夫馀、秽貉复起,此大忧也。”莽不尉安,秽貉遂反,诏尤击之。尤诱高句骊侯驺至而斩焉,传首长安。莽大说,下书曰:“乃者,命遣猛将,共行天罚,诛灭虏知,分为十二部,或断其右臂,或斩其左腋,或溃其胸腹,或紬其两胁。今年刑在东方,诛貉之部先纵焉。捕斩虏驺,平定东域,虏知殄灭,在于漏刻。此乃天地群神、社稷、宗庙佑助之福,公卿、大夫、士民同心将率虓虎之力也。予甚嘉之。其更名高句骊为下句骊,布告天下,令咸知焉。”于是貉人愈犯边,东北与西南夷皆乱云。

  莽志方盛,以为四夷不足吞灭,专念稽古之事,复下书曰:“伏念予之皇始祖考虞帝,受终文祖,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遂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秩于山川,遍于群神,巡狩五岳,群后四朝,敷奏以言,明试以功。予之受命即真,到于建国五年,已五载矣。阳九之厄既度,百霹之会已过。岁在寿星,填在明堂,仓龙癸酉,德在中宫。观晋掌岁,龟策告从,其以此年二月建寅之节东巡狩,具礼仪调度。”群公奏请募吏民人马布帛绵,又请内郡国十二买马,发帛四十五万匹,输常安,前后毋相须。至者过半,莽下书曰:“文母太后体不安,其且止待后。”

  是岁,改十一公号,以“新”为“心”,后又改“心”为“信”。

  五年二月,文母皇太后崩,葬渭陵,与元帝合而沟绝之。立庙于长安,新室世世献祭。元帝配食,坐于床下。葬为太倔服丧三年。

  大司马孔永乞骸骨,赐安车驷马,以特进就朝位。同风侯逯并为大司马。

  是时,长安民闻莽欲都雒阳,不肯缮治室宅,或颇彻之。莽曰:“玄龙石文曰‘定帝德,国雒阳’。符命著明,敢不钦奉!以始建国八年,岁缠星纪,在雒阳之都。其谨缮修常安之都,勿令坏败。敢有犯者,辄以名闻,请其罪。”

  是岁,乌孙大小昆弥遣使贡献。大昆弥者,中国外孙也。其胡妇子为小昆弥,而乌孙归附之。莽见匈奴诸边并侵,意欲得乌孙心,乃遣使者引小昆弥使置大昆弥使上。保成师友祭酒满昌劾奏使者曰:“夷狄以中国有礼谊,故诎而服从。大昆弥,君也。今序臣使于君使之上,非所以有夷狄也。奉使大不敬!”莽怒,免昌官。

  西域诸国以莽积失恩信,焉耆先畔,杀都护但钦。

  十一月,彗星出,二十余日,不见。

  是岁,以犯挟铜炭者多,除其法。

  明年改元曰“天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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