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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传(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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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既致太平,北化匈奴,东致海外,南怀黄支,唯西方未有加。乃遣中郎将平宪等多持金币诱塞外羌,使献地,愿内属。宪等奏言:“羌豪良愿等种,人口可万二千人,愿为内臣,献鲜水海、允谷盐池,平地美草皆予汉民,自居险阻处为籓蔽。问良愿降意,对曰:‘太皇太后圣明,安汉公至仁,天下太平,五谷成熟,或禾长丈余,或一粟三米,或不种自生,或茧不蚕自成,甘露从天下,醴泉自地出,凤皇来仪,神爵降集。从四岁以来,羌人无所疾苦,故思乐内属。’宜以时处业,置属国领护。”事下莽,莽复奏曰:“太后秉统数年,恩泽洋溢,和气四塞,绝域殊俗,靡不慕义。越裳氏重译献白雉,黄支自三万里贡生犀,东夷王度大海奉国珍,匈奴单于顺制作,去二名,今西域良愿等复举地为臣妾,昔唐尧横被四表,亦亡以加之。今谨案已有东海、南海、北海郡,未有西海郡,请受良愿等所献地为西海郡。臣又闻圣王序天文,定地理,因山川民俗以制州界。汉家地广二帝、三王,凡十三州,州名及界多不应经。《尧典》十有二州,后定为九州。汉家廓地辽远,州牧行部,远者三万余里,不可为九。谨以经义正十二州名分界,以应正始。”奏可。又增法五十条,犯者徙之西海。徙者以千万数,民始怨矣。 泉陵侯刘庆上书言:“周成王幼少,称孺子,周公居摄。今帝富于春秋,宜令安汉公行天子事,如周公。”郡臣皆曰:“宜如庆言。” 冬,荧惑入月中。 平帝疾,莽作策,请命于泰畤,戴璧秉圭,愿以身代。藏策金滕,置于前殿,敕诸公勿敢言。十二月,平帝崩,大赦天下。莽征明礼者宗伯凤等与定天下吏六百石以上皆服丧三年。奏尊孝成庙曰统宗,孝平庙曰元宗。时元帝世绝,而宣帝曾孙有见王五人,列侯广戚侯显等四十八人,莽恶其长大,曰:“兄弟不得相为后。乃选玄孙中最幼广戚侯子婴,年二岁,托以为卜相最吉。 是月,前辉光谢嚣奏武功长孟通浚井得白石,上圆下方,有丹书著石,文曰:“告安汉公莽为皇帝。”符命之起,自此始矣。莽命群公以白太后,太后曰:“此诬罔天下,不可施行!”太保舜谓太后:“事已如此,无可奈何,沮之力不能止。又莽非敢有它,但欲称摄以重其权,填服天下耳。” 太后听许。舜等即共令太后下诏曰:“盖闻天生众民,不能相治,为之立君以统理之。君年幼稚,必有寄托而居摄焉,然后能奉天施而成地化,群生茂育。《书》不云乎?‘天工,人其代之。’朕以孝平皇帝幼年,且统国政,几加元服,委政而属之。今短命而崩,呜呼哀哉!已使有司征孝宣皇帝玄孙二十三人,差度宜者,以嗣孝平皇帝之后。玄孙年在襁褓,不得至德君子,孰能安之?安汉公莽辅政三世,比遭际会,安光汉室,遂同殊风,至于制作,与周公异世同符。今前辉光嚣、武功长通上言丹石之符,朕深思厥意,云‘为皇帝’者,乃摄行皇帝之事也。夫有法成易,非圣人者亡法。其令安汉公居摄践祚,如周公故事,以武功县为安汉公采地,名曰汉光邑。具礼仪奏。” 于是群臣奏言:“太后圣德昭然,深见天意,诏令安汉公居摄。臣闻周成王幼少,周道未成,成王不能共事天地,修文、武之烈。周公权而居摄,则周道成,王室安;不居摄,则恐周队失天命。《书》曰:‘我嗣事子孙,大不克共上下,遏失前人光,在家不知命不易。天应棐谌,乃亡队命。’说曰:周公服天子之冕,南面而朝群臣,发号施令,常称王命。召公贤人,不知圣人之意,故不说也。《礼·明堂记》曰‘周公朝诸侯于明堂,天子负斧依南面而立。’谓‘周公践天子位,六年朝诸侯,制礼作乐,而天下大服’也。召公不说。时武王崩,缞粗未除。由是言之,周公始摄则居天了之位,非乃六年而践阼也。《书》逸《嘉禾篇》曰:‘周公奉鬯立于阼阶,延登,赞曰:假王莅政,勤和天下。’此周公摄政,赞者所称。成王加元服,周公则致政。《书》曰:‘朕复子明辟’,周公常称王命,专行不报,故言我复子明君也。臣请安汉公居摄践祚,服天子韨冕,背斧依于户牖之间,南面朝群臣,听政事。车服出入警跸,民臣称臣妾,皆如天子之制。郊祀天地,宗祀明堂,共祀宗庙,享祭群神,赞曰‘假皇帝’,民臣谓之‘摄皇帝’,自称曰‘予’。平决朝事,常以皇帝之诏称‘制’、以奉顺皇天之心,辅翼汉室,保安孝平皇帝之幼嗣,遂寄托之义,隆治平之化。其朝见太皇太后、帝皇后,皆复臣节。自施政教于其宫家国采,如诸侯礼仪故事。臣昧死请。”太后诏曰:“可。”明年,改元曰“居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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