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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灵帝纪(12)


  熹平四年[175年]

  春三月,五经文字刻石立于太学之前

  ①胡三省曰:“雒阳记:太学在雒阳城南开阳门外,讲堂长十丈,广二丈,堂前石经四部,本碑凡四十六枚。西行,尚书、周易、《公羊传》十六碑存,十三碑毁。南行,《礼记》十五碑悉崩坏。东行,《论语》三碑毁。《礼记》碑上有谏议大夫马日磾、议郎蔡邕名。又赵明诚金石录曰:石经,盖汉灵帝熹平四年所立,其字则蔡邕小字八分书也。《后汉书》儒林传叙云‘为古文、篆、隶三体’者,非也。盖邕所书乃八分,而三体石经乃魏时所建也。”按水经注谷水曰:“东汉灵帝光和六年刻石镂碑,载五经,立于太学讲堂前,悉在东侧。蔡邕以熹平四年,与五官中郎将堂溪典光禄大夫杨赐、谏议大夫马日磾、议郎张驯、韩说、太史令单扬等奏求正定六经文字,灵帝许之,邕乃自书丹于碑,使工镌刻,立于太学门外,于是后儒晚学,咸取正焉。及碑始立,其观视及笔写者,车乘日千余辆,填塞街陌矣。今碑上悉铭刻蔡邕等名。魏正始中,又立古篆隶三字石经。”故隶释以为诸儒受诏在熹平,而碑成于光和年间。《范书》灵帝纪作“诏诸儒正五经文字,刻石于太学门外”,乃指下诏之日,非指刻石树立之日,故《袁纪》“五经”之上恐脱“诏诸儒正”诸字。

  夏五月丁卯,大赦天下。

  延陵园灾。

  冬十月改平准为中准,使中官为之令,列为内署,令、丞悉用中官。

  初,虞大家以选入掖庭,生冲帝,陈夫人生质帝。冲帝早崩,政在梁氏,故未有谥号。议郎毕整上疏曰:“孝冲皇帝母虞大家,质帝母陈夫人,皆诞育圣明,而未有谥号,今当以母氏序列于外戚。虽在薨没,犹宜爵赠,况二母见存,而无宠荣者乎?即违母以子贵之义,又不可以示后世。”上感其言,以虞大家为贵人,陈夫人为孝王妃,使中常侍持节告宪、怀二陵。

  ①《范书》皇后纪作“卑整”。注引风俗通曰:“卑氏,郑大夫卑谌之后,汉有卑躬,为北平太守。”惠栋曰:“整,雁门人。案孙愐引胡太傅碑亦作‘卑整’。蔡邕集及《袁纪》皆作‘毕整’。作‘毕’字者,误也。”今按《续汉书》亦作“毕正”,其必有所据。恐当以《袁纪》为是。
  ②见隐公元年《公羊传》。
  ③“孝王”,是勃海孝王鸿也。

  大鸿胪袁隗为司徒

  ①《范书》作熹平元年十二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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