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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桓帝纪(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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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熹五年[162年]① ①五年原缺,据《通鉴》补。 张掖、酒泉①…… ①此句亦有脱误。《范书》作“三月,沈氏羌寇张掖、酒泉”。 尚书令陈蕃荐五处士曰①:“臣闻善人者,天地之纪,治之所由也②。诗云:‘思皇多士,生此王国。’③天诞俊乂,为陛下出,当辅明时,左右大业者也。处士豫章徐稚、彭城姜肱、汝南袁闳、京兆韦著、颍川李昙德行纯备,著于民听,宜登论道,协亮天工,终能翼宣威德,增光日月者也。”诏公交车备礼征④,皆辞疾不至。 ①《通鉴考异》曰:“《范书》徐稚传云:‘延熹二年,尚书令陈蕃、仆射胡广等上书荐稚。’《袁纪》:‘五年,尚书令陈蕃荐五处士。’按二年,胡广已为太尉;五年,蕃已为光禄勋。今置在二年,从《范书》;去广名,从《袁纪》。” ②成公十五年《左传》曰:“晋三却害伯宗,谮而杀之,及栾弗忌。伯州犂奔楚。韩献子曰:‘却氏其不免乎!善人,天地之纪也,而骤绝之,不亡何待?’” ③见诗大雅文王。 ④杨树达曰:“抱朴子逸民篇云:‘桓帝以玄纁玉帛聘韦休明。’”休明,韦著之字也。 稚字孺子,豫章南昌人也。家贫尝自耕稼,非其衣不服,非其力不食,恭俭义让,非礼不言。所居服其德化,道不拾遗。陈蕃尝为豫章太守,以礼请署功曹。稚为之起,既谒而退,蕃馈之粟,受而分诸邻里。举有道,起家拜太原太守,皆不就。诸公所辟,虽不就,其有死丧者,负笈徒步,千里赴吊,斗酒只鸡,藉以白茅,酹毕便退,丧主不得知也①。 ①谢承书曰:“常于家豫炙鸡一只,以一两绵絮渍酒中,暴干以裹鸡,径到所起冢隧外,以水渍绵使有酒气,斗米饭,白茅为藉,以鸡置前,醊酒毕,留谒则去,不见丧主。” 初,稚少年,游国学中①,江夏黄琼教授于家,故稚从之,咨访大义。琼后仕进,位至三司,稚绝不复交。及琼薨,当葬,稚乃往赴吊,进酹哀哭而去,人莫知者。时天下名士,四方远近,无不会者,各言:“闻豫章徐孺子来,何不相见?”推问丧宰曰:“顷宁有书生来邪?”对曰:“先时有一书生来,衣麤薄而哭之哀,不记姓字。”佥曰:“必孺子也。”于是推选能言语者陈留茅季伟候与相见,②酤酒市肉,稚为饮食。季伟请国家之事,稚不答;更问稼穑之事,稚乃答之。季伟还为诸君说之,或曰:“孔子云:‘可与言而不与言,失人。’③稚其失人乎?”郭林宗曰:“不如君言也。孺子之为人也,清洁高廉,饥不可得食,寒不可得衣,而为季伟饮酒食肉,此为已知季伟之贤故也。所以不答国事者,是其智可及,其愚不可及也④,何不知之乎?” ①疑国学二字误倒。 ②茅季伟,即茅容。风俗通义愆礼篇“伟”作“玮”。 ③见《论语》卫灵公。 ④《论语》公冶长曰:“子曰:‘宁武子邦有道则知,邦无道则愚,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注曰:“佯愚似实,故曰不可及。”宁武子,卫国贤大夫也,名俞,武乃其谥也。 是时宦竖专政,汉室寝乱,林宗周旋京师,诲诱不息。稚以书诫之曰:“大木将颠,非一绳所维,何为栖栖不遑宁处?”①林宗感悟曰:“谨拜斯言。”以为师表。 ①《范书》徐稚传此语,乃稚与茅容临别时所托转之语,与《袁纪》作“以书”异。 姜肱字伯淮,彭城广戚人。隐居静处,非义不行,敬奉旧老,训导后进。常与小弟季江俱行,为盗所劫,欲杀其弟。肱曰:“弟年稚弱,父母所矜,又未聘娶,愿自杀以济家。”弟季江复言曰:“兄年德在前,家之英俊,何可害之,不如杀我。我顽闇,生无益于物,没不损于数,乞自受戮,以代兄命。”二人各争死于路,盗戢刃曰:“二君所谓义士。”弃物而去。肱车中尚有数千钱在席下,盗不见也,使从者追以与之。贼感之,亦复不取。肱以物己历盗手,因以付亭长委去。举有道、方正,皆不就。 袁闳字夏甫,太传安之玄孙。自安至闳,四世三公,贵倾天下。闳玄静履贞,不慕荣宦,身安茅茨,妻子御糟糠。父为彭城太守①,丧官,闳兄弟五人常步行随柩车,号泣昼夜。从叔逢、槐并为公辅,前后赠遗,一无所受,二公忿之。至于州府辟召,州郡礼命,皆不就。 ①《范书》作“彭城相”,是。 韦著字休明,京兆杜陵人。隐居讲授,不修世务①。 ①《范书》韦著传注引谢承书曰:“为三辅冠族。著少修节操,持京氏易、韩诗,博通术艺。” 李昙字子云,颍川阳翟人。少丧父,事继母。继母酷烈,昙奉逾谨,率妻子执勤苦,不以为怨。昙身耕农,以奉供养,得四时珍玩,未尝不先拜而后进母。乡里有父母者,宗其孝行,以为法度。征聘不应,唯以奉亲为欢。 夏四月戊辰①,虎贲掖门火。 ①四月癸未朔,无戊辰,疑有讹。 五月,康陵园火。 武陵蛮夷反①,车骑将军冯绲讨之。绲上书曰:“夫势得容奸,伯夷可疑;不得容奸,盗跖可信②。乐羊伐中山,反而语功,文侯示以谤书一箧③。愿请中常侍一人监军财费。”尚书朱穆奏曰:“臣闻出郊之事,将军制之,所以崇威信合事宜也。即绲有嫌,不当荷任;即绲无嫌,义不见疑。乐羊战国陪臣,犹赖见信之主,以全其功,况唐虞之朝,而有猜嫌之事哉!绲设虚端,以自阻卫,为臣不忠。”帝寝其奏。 ①“武陵”原误作“武阳”,径改之。 ②沈钦韩言此语出商君书画策篇。其文曰:“势不能为奸,虽跖可信也。势得为奸,虽伯夷可疑也。” ③事见《战国策》秦策甘茂语。 穆又上书曰:“汉故事,中常侍或用士人。建武已来,乃悉用宦者,延平已来①,寝益贵盛,假貂珰之饰②,任常伯之职。③天朝政事,一更其手,权倾天下,宠逼人主。子弟亲戚,并荷职任,放滥骄逸,莫能禁御。无行之徒,媚求官爵,恃势骄宠,渔食百姓。臣以为可皆遣罢,率由旧章,博选天下清纯之士,达国体者,以补其虚。即陛下可为尧舜之君,众僚皆为稷耇之臣矣④。”上不从。穆后复见,口陈奏,上不悦,穆伏不起,左右叱穆出。于是宦官更共称诏以诘让,穆愤激发疽而卒。公卿以穆“立节忠清,守死善道,宜蒙旌宠,以劝忠勤”,乃追赠益州刺史。 ①延平,汉殇帝年号。时邓太后临朝,委用宦官。 ②李贤引汉官仪曰:“中常侍,秦官也。汉兴或用士人,银珰左貂。光武以后,专任宦者,右貂金珰。”又曰:“珰,以金为之,当冠前,附以金貂也。” ③常伯,侍中也。惠栋引汉官仪曰:“侍中,周官也。成王时号曰常伯,选于侯伯,转补羇阙,言其道德可常尊也。” ④司马相如子虚赋曰:“禹不能名,耇不能计。”张揖注曰:“耇为尧司徒,敷五教,率万事。”又应劭曰:“契,善计也。”耇,音屑,亦作契。 穆字公叔,南阳宛人。初为冀州刺史,始济河,长史解印去者四十余人。中常侍赵忠丧父,敛为玙璠玉匣①。穆下郡考正,乃至发墓视尸。其家称冤自诉,穆坐征诣廷尉,髡输左校。后得原归家。顷之,朝臣多为穆冤,由是征命议郎、尚书。 ①敛通殓。赵忠僭越,以天子之制葬父,故穆考之。 十一月,武陵蛮夷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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