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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桓帝纪(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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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太尉胡广、司徒韩演以阿附梁冀减死一等。 壬午,立皇后亳氏,实邓后也。后即邓香之女,香则禹之孙①。初后母宣起于微贱,间香生后。后适梁纪,故后冒姓梁氏。纪姊子孙寿,冀之妻也,进后入掖庭,有宠。立为皇后,恶梁姓之同,改为亳氏。 ①按《范书》梁冀传注曰:“香盖掖庭署人之名也。”不言是邓禹之孙。又续汉五行志曰:“先是亳后因贱人得幸。”邓氏贵重,不当屡易其姓,且立为后,不即复邓氏姓,其非邓禹后裔明矣。 封宣为长安君,追尊香为车骑将军,安阳侯。宣子演封南顿侯,位特进。 后复姓邓氏,徙宣为昆阳君,演子康〔比〕(北)阳侯①,赏赐巨万。封平梁冀之功也①。 ①据黄本改。《续汉《郡国志》》中南阳郡有比阳县,《范书》作“沘阳”。 ②“封平梁冀之功也”上当脱封宦者五侯事,即单超新丰侯、徐璜武原侯、贝瑗东武阳侯、左悺上蔡侯、唐衡汝阳侯。 白马令李云上书,移副三府曰:“故大将军梁冀虽持权日久,今得诛之,犹召家臣殪而杀也。而猥封谋臣万户,高祖闻之,得无见非?西北列将,得无不事?孔子曰:‘帝者,谛也。’①今官位错乱,小人日进,财货公行,政治日消,是帝欲不谛乎?”上得云奏,大怒,送云黄门北寺,使中常侍管霸与御史、廷尉杂考之。弘农五官掾杜众伤云以忠获罪,上书愿与同日死。帝愈怒,遂并下廷尉。 ①李贤引《春秋》运斗枢曰:“五帝修名立功,修德成化,统调阴阳,招类使神,故称帝。帝之言谛也。”郑玄注云:“审谛于物色也。” 廷尉奏“云不逊,欲获抗直之名;众远为邀诉,皆大逆不道,请论如律”。霸入奏,上在濯龙池,霸跪言曰:“云,野泽愚夫;众,郡中小吏,出于狂戆,不足加罪。”上谓霸曰:“使‘帝欲不谛’,是何等语,而常侍欲原之邪?”顾小黄门吴伉可其奏。 大鸿胪陈蕃上疏救云曰:“臣闻所言,虽不识禁忌于上,其意归于忧国,但违将顺之礼。礼讥暴谏,然亦有狂狷愚忠。不顾诛族之祸者,古今有之。是以高祖忍周昌不讳之言,孝成皇帝赦朱云腰领之诛①。二主非不忿,此二臣以忠不思难,皆不罪之。今日杀李云,天下犹言陛下诛谏臣,所以臣敢触龙鳞也。”上不从,云、众死狱中,蕃免归田里。 ①《汉书》朱云传曰:云于公卿前,斥宣帝师张禹尸位素餐,愿得尚方斩马剑以诛之。帝怒,令御史将下死不赦。左将军辛庆忌免冠叩头流血谏,上意解。并留云所折殿槛曰:“勿易!以旌直臣。” 袁宏曰:夫欲之则至,仁心独行,人君之所易,人臣之所难也。动而有悔,希意循制,人臣之所易,人君之所难也。右之君臣,必观其所易,而闲其所难。故上下恬然,莫不雍睦。逮于末世,斯道不存,居臣异心,上下乖违,各行所易,不顾其所难,难易之事交,而谏争之议生也。 夫谏之为用,政之所难者也。处谏之情不同,故有三科焉。推诚心言之于隐,贵于诚入,不求其功,谏之上也。率其所见,形于言色,面折庭争,退无后言,谏之中也。显其所短,明其不可,彰君之失,以为己名,谏之下也。夫不吝其过,与众功之,明君之所易,庸主之所难。触其所难,暴而扬之,中谏其犹致患,而况下谏乎?故谏之为道,天下之难事,死而为之,忠臣之所易也。 古之王者,辩方正位,各有其事①。在朝者必谏,在野者不言,所以明职分,别亲疏也。忠爱心至,释耒而言者,王制所不禁也。无因而去,处言之地难,故君子罕为也。 ①周礼天官冢宰曰:“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 十月,行幸长安,祠章陵。 壬寅①,中常侍单超为车骑将军。 ①十月戊辰朔,无壬寅。《范书》作十一月事,甚是。疑《袁纪》有脱文。 十二月,西戎犯塞。护羌校尉段颎讨之。 天竺国来献。 故太尉黄琼为太尉,光禄大夫祝恬为司徒①。诏曰:“太尉黄琼清俭不挠,数有忠謇,加以典谋深奥,有师傅之义。连在三司,不阿权贵,疾风知劲草,朕甚嘉焉。其封琼邟乡侯。”琼固让,不听。 ①此事《范书》系于十月之前,时胡广、韩演以阿附梁冀免。又《范书》本传曰:“琼辞疾让封六七上,言旨恳恻,乃许之。” 是时新诛梁冀,天下想望异政。故琼首为三公,多奏州县诸不法,死徙者十余人,海内翕然,副其耳目,上委任之。会单超等五侯擅权,琼自度力不能制,乃称疾不朝,上表曰:臣闻天者务刚其气,君者务强其政①。是以王者居高履贵,则以德义为首;临危处难,则以忠贤为助,故能长守万国,保其社稷。而陛下即位以来,诸梁秉政,宦竖充朝,富拟王公,势倾海内。言之者辄族灭,称之者必显荣。忠臣惧死而杜口,万夫畏祸而括囊。故太尉李固、杜乔以直言干政,遂见残灭,贤愚伤心。故白马令李云指言宦官,以忠获罪,是使天下结舌,以忠为讳也。徐璜、唐衡、单超、贝瑗等于梁冀之盛,苟免相连,及其当诛,说以要赏。陛下不复澄清善恶,俱与忠臣尚书令尹勋等并时显封,使朱紫不别,粉墨杂糅,所谓销金玉于沙砾,碎珪璧于泥涂。四方闻之,莫不叩心,伤陛下失赏于见诬,亏爵于奸臣。夫谗谀相与,无高而不升;阿党相抑,无深而不沦。陛下年在方刚,圣虑未衰,愿还既误之封,折后族之势。夫怀宝者须世,抱璞者待时。②陛下诚能行臣所陈,则怀宝抱璞之徒,特将竭力致身,以趋圣世。臣身轻任重,勤不补过,敢以垂死之年,陈不讳之言。”③ ①《春秋繁露》曰:“天不刚则列星乱其行,居不坚则邪臣乱其官。故为天者务刚其气,为君者务坚其政。” ②指和氏先后献玉璞于楚厉王、武王,玉人不识,指璞为石,因此被刖左右足。文王即位,始命玉人理之,而得宝玉璧。事见《韩非子》。 ③《范书》系此表于延熹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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