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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顺帝纪(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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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五年[140年] 春二月戊申,京师地震。 夏四月,南单于寇河西,天子开以恩信,喻而降之。单于脱帽辟帐谢罪,中郎将陈龟以单于无足可效,迫切令自杀。龟下狱。 五月己丑晦,日有蚀之。 秋七月,羌寇金城及三辅,将遣西师,谋元帅,佥曰:“护羌校尉马贤。”大将军梁商曰:“贤本西方斗筲之子,虽有割鸡之效,然齿以老矣,不如太中大夫宋汉。”不从。 丁丑,赦死罪以下及亡命赎罪各有差。 八月,以弘农太守贤为征西将军,稽久不进。 马融知其将败,上疏乞自效曰:“今杂种诸羌,转相钞盗,宜及其未并,亟遣深入,破其支党。而马贤等处处留滞,羌胡百里望尘,千里听声①,饮酒高会,不以为虑,坐食谷米,未闻所击,臣窃惑之。夫事不复校,而可收名覆实,斯乃征讨者之私便,非国家之公利也。臣听舆人之颂云②,贤欲目前受降,使哗声东闻。且惧士卒将不堪命,有高克溃叛之变也③。臣又闻吴起为将,暑不张盖,寒不披裘,戎事不迩女器。今贤野次垂幕,珍肴杂沓,儿子侍妾,事与古反。臣兄弟受恩,诚私愤悒。铅锡之刀,以效一割之用,臣愿请兵五千,纔加部队之号,庶自率励,与之齐勇。昔毛遂愿处囊中,赵之冢养欲说燕,初为众笑,后效其功④。臣托儒者,不便武职,猥陈此言,访之群司,知当受虚诞之辜,唯加裁省。”不听。 ①沈钦韩曰:“《御览》三十七兵书曰:名将望尘,知马、步之多少也。北齐书斛律金传:金行兵用匈奴法,望尘识马、步多少,嗅地知军度远近。” ②僖公二十八年《左传》曰:晋侯围曹,听舆人之颂,舍于曹人墓地。曹人惧,晋人因其凶也而攻之,遂入曹。疑《袁纪》此句有脱误。 ③闵公二年《左传》曰:“郑人恶高克,使帅师次于河上,久而弗召,师溃而归,高克奔陈。” ④毛遂之事见《史记》平原君列传。赵厮养卒事见张耳陈余列传。 融字季长,援兄子严之子也。兄续博览古今,同郡班固著《汉书》,缺其七表及天文志,有录无书,续尽踵而成之。融少笃学,多所通览。大将军邓骘闻其才学,召为舍人。非其好也,避地至〔叙〕(梁)州①。会羌戎扰攘,边谷踊贵,困厄甚,乃叹曰:“古人有言:‘左手据天下图,右手刎其喉,愚夫不为也。”何则?生贵于天下。今以咫尺之耻,而丧千金之躯,非老庄之意也。”乃还应骘命,转为郎中③,校书东观十余年,穷览典籍。稍迁尚书、南郡太守,坐事髡徙朔方,遇赦,还为议郎。 ①据黄本改。蒋本“叙”多作“梁”。 ②李贤曰:“《庄子》曰。言不以名害其生者。” ③郎中原作“中郎”,据《范书》、谢承书、《续汉书》径改。 融美才貌,解音声,学不师受,皆为之训诂①,弟子自远方来受业者常千余人。融外戚家,虽好儒术,而服饰甚丽,坐绛纱帐,侍婢数十,声妓不乏于前,弟子以次相授,鲜有睹其面者。 ①《范书》本传曰:“著《春秋三传异同》,注《孝经》、《论语》、《诗》、《易》、《三礼》、《尚书》。” 是时朝政多僻,竞崇侈靡。侍中张衡上书曰:“臣伏惟陛下宣哲克明,继体承天。中道倾覆之变,以应潜龙之德①。及乘云高济,盘桓天位,诚所谓将隆大任,必先倥偬之也②。亲履艰难,犹知物情,故能一贯万机,无所疑惑。宜获神祗之应,受黎庶之誉。而阴阳未和,灾眚屡见,天道幽远,成败易睹。近世郑、蔡、江、樊、周广、王圣,皆为效矣③。恭俭畏恶,必蒙福祉,奢淫谄慢,鲜不夷戮,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也。夫情胜其性,流遁忘返,岂惟不肖,中才皆然。苟非大贤,不能思义,故过结罪成。向使能瞻前顾后,援镜自戒④,则何陷于凶患乎!贵宠之臣,众所属仰,其有愆尤,上下知之。褒美戒恶,有心皆同,故怨讟溢乎四海,神明降其祸孽。顷年雨常不足,思求所失,则洪范所谓‘僣恒旸若’也⑤。惧群臣奢泰,昏迷典式,自下逼上,用速咎征。又前年京都地震土裂,土裂者威分,地震者民扰也。君以静唱,臣以动和,威自上出,不趣于下,礼之正也。窃惧君有厌倦,制不专己,恩不忍割,与众共威。威不可分,德不可共。洪范曰:‘臣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于而家,凶于而国。’天监孔明,虽疏不失。灾异示人,前后数矣,未见所革,以复往悔。自非圣人,不能无过。愿陛下思惟所见,稽古率旧⑥,勿令刑德大柄⑦,不由天断。惩忿窒欲,事依礼制,礼制修〔则〕奢僣息⑧,事合宜则无凶咎。然后神圣允塞,灾沴不至矣。” ①《易·乾卦》曰“潜龙勿用”。疏曰:“潜者,隐伏之名也;龙者,变化之物。潜龙之时,小人道盛,圣人虽有龙德,于此时唯宜潜藏,勿可施用。” ②李贤曰:“埤苍曰:倥偬,穷困也。亦谓顺帝被废时也。” ③郑,郑众;蔡,蔡伦;江,江革;樊,樊丰也。 ④李贤曰:“楚辞曰:‘瞻前而顾后兮,援镜自戒。’谓引前事以为镜而自戒敕也。《韩诗外传》曰:‘明镜所以照形,往古所以知今。’” ⑤书洪范注曰:“君行僣差,则常旸顺之,常旸则多旱也。” ⑥《范书》张衡传“所见”作“所以”。 ⑦大柄,即八柄也,谓爵、禄、予、置、生、夺、废、诛也。见周礼大宰。 ⑧据《范书》补。 衡雅……①刘向父子领校秘书,阅定九流,复无谶书。谶书出于哀、平之际,皆虚伪之徒以矫世取容,不可信也。衡乃上书具陈谶不可用。 ①雅字下原阙三十九字,当与图谶事有关。 衡字平子,南阳鄂人也①。和帝世为尚书郎。是时承平日久,天下奢泰,自王公至于庶人,莫不逾制,故衡作二京赋讽焉。衡精微有文思,善于天文阴阳之数,由是迁太史令。衡作地动仪,以铜为器,圆径八尺,形似酒樽,合盖充隆,饰以山龟鸟兽。樽中有都柱,傍行八道,施关发机;外有八方兆龙,首衔铜丸,蟾蜍承之。其牙机巧制,皆隐樽中,张讫,覆之以盖,周密无际,若一体焉。地动摇樽,所从来龙机发则吐丸,蟾蜍张口受之。丸声震扬,〔伺〕(同)音觉知②,即有龙机,其余七首不发,则知地震所起从来也。合契若神,自此之后,地动史官注记,记所从方起。来观之者,莫不服其奇。又作浑天仪。衡深叹扬雄太玄经,谓崔瑗曰:“观太玄经,知子云殆尽阴阳之数也。非特记传之属,实与五经相拟,汉得天下二百岁之书也③。所以作者之数,必显一世,常然之符也。太玄,四百岁,其兴乎?竭己之精思,以揆其义,更使人难论阴阳之事。”久之,出为河间相。衡所著述,皆传于世。 ①《范书》作“西鄂人”。《汉书》地理志之应劭注曰:“江夏有鄂,故加西云。”则本亦名鄂也。 ②伺同形近而讹,故正之。 ③李贤曰:“子云当哀帝时,著太玄经,自汉初至哀帝二百岁也。” 九月,太尉王龚以疾罢。 初,龚患宦官之乱,上疏言其罪,宜罢遣逐之。宦官乃使客作飞章,欲陷龚以罪。诏太尉龚亟自实。从事中郎李固说大将军梁商曰:“王公束修励节,而受谗佞之患。夫三公尊重,旧典不有大罪,不至轻问也①。王公沈静内明,若有他变,朝廷获害忠良之名。语曰:‘善人在患,饥不及餐。’宜救其艰。”商从之,由是得免。 ①《范书》王龚传作“不至重问”。李贤曰:“大臣狱重,故曰重问。武帝时,丞相薛宣、御史大夫瞿方进有罪,上使五二千石杂问。音义云:大狱重,故以二千石五人同问之。”《袁纪》作“轻”,误。 龚字伯宗,山阳高平人。安帝时为司隶校尉,京邑肃然,有高名于天下。初,龚夫人卒,龚与诸子并扶杖行服。是时山阳太守薛勤丧妻不哭,将殡临之曰:“幸不为夭,复何恨哉!”议者两讥焉。 十一月,遣匈奴中郎将将兵讨南匈奴叛者,斩首二千余级,叛者乞降①。 ①所遣者,张耽也。此段原误置本卷上文“是时朝政多僻”前,今移正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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