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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光武帝纪(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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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武十一年[35年] 春三月己酉,上幸南阳①,过章陵祠园庙。 ①《范书》光武帝纪作“二月”。《通鉴考异》曰:“以长历考之,二月壬申朔,己卯八日也。己酉、庚午,皆在三月。盖帝纪‘己酉’上脱‘三月’字。今从《袁纪》。 初,公孙述遣大司徒任满、翼江王田戎将数万人据荆门,浮桥横江,以绝水道;营垒跨山,以塞陆路。上遣吴汉、岑彭、臧宫将六万兵击荆门。诏岑彭曰:“大司马习用骑兵,不晓水战。荆门之事,一由征南而已①。” ①时岑彭任征南大将军,故曰“一由征南”。 闰月,吴汉、岑彭率师攻之。时大东风①,吹船逆流,直冲浮桥,因放火烧之,风怒火盛,短兵接战,蜀兵惊怖。大军遂顺风并进,所击无前。〔斩〕任满②,溺死者数千人③,田戎退保江州。岑彭遂长驱入江关,令兵无得卤掠,所过不受牛酒,见耆老陈汉恩德。百姓无不欣悦,开门请降。吴汉、臧宫自后而进。 ①黄本“大”作“天”,《范书》岑彭传亦同。按钱大昕三史拾遗曰:“‘天’当为‘大’字之讹。”陈沣亦主此说。明南监本正作“大”。蒋本从南监本,是。 ②据《范书》岑彭传补。 ③“溺死”上恐脱“蜀兵”二字。 六月,来歙、盖延入武都,攻述将王元,破之,乘胜遂进。蜀人震恐,遣刺客刺歙。刀未出,歙召盖延。延至见歙,涕泣不能仰视。歙叱延曰:“虎牙何以敢尔①!今使者中刺客,无以报国,故呼巨卿,欲相属以军事,而反效儿女子啼泣乎!刀虽在身,不能勒兵斩卿邪!”延拭泪,具受所敕。辞毕,抽刀而卒。 ①延时任虎牙大将军,故歙以虎牙称之。巨卿,延字也。 上闻之,悼痛无已,赠中郎将印绶,谥曰节侯。丧还洛阳,车驾临吊送葬,哀恸歔欷,所褒显赏赐甚厚。长子褒嗣。上嘉歙忠节,封歙弟由为宜西侯。歙为人信厚,言行不相违。虽衔命数年,出以喻嚣,然往来之言,皆可复也①。 ①复,告也。言来歙光明磊落,所言无隐私,皆可告人也。 上之临丧,赵王良与张邯相逢城门中。道迫狭,敕邯旋,车倾。①良怒召门候岑遵困辱之②。司隶校尉鲍永奏良“大不敬”。良尊重莫贰,上虽不从,而群臣严惮焉。永辟平陵人鲍恢为都官从事。恢亦抗直,不避强御。诏曰:“贵戚且敛手,以避二鲍。”其见重如此。 ①“敕”,《范书》鲍永传注引《东观记》及黄本均作“叱”,蒋本恐误。 ②《东观记》“岑遵”作“岑尊”,又载鲍永之奏曰:“召侯岑尊诘责,使前走数十步。按良诸侯藩臣,蒙恩入侍,知尊帝城门候吏六百石,而肄意加怒,令叩头都道,奔走马头前,无藩臣之礼,大不敬也。” 永字君长,上党屯留人。父宣守正不亏,为王莽所诛①。莽欲灭其子孙,上党都尉路平承旨,欲害永。太守苟谏嘉宣忠节,置永府中,护全之。永数为谏陈安汉室、禽奸臣之策,谏戒永曰:“机事不密则害生,祸倚人门。”会谏丧,路平复收永弟升。会新太守赵兴至,叹曰:“我受汉茅土,不能致身立节,鲍宣之死,岂可害其子邪!”敕县出升,复召永为功曹。时有称侍中止传舍者,兴欲出谒。永以为非真,不宜。兴遂驾往,永当州门,拔佩刀截鞅,兴为还车。数日,诏书下捕之,果矫称使者,由是知名。 ①《汉书》鲍宣传曰:“平帝即位,王莽秉政,阴有篡国之心,乃风州郡以辠法案诛诸豪杰及汉忠直不附己者,宣及何武等皆死。时名捕陇西辛兴,兴与宣女婿许绀俱过宣,一饭去,宣不知情,坐系狱,自杀。” 自鲁郡太守为司隶,行县至霸陵,过更始冢,引车将下,从事谏止之。永曰:“北面事人,〔何〕忍不过其墓①?虽以获罪司隶不避也。”遂下车,尽哀。至右扶风,上苟谏冢。上曰:“奉使如此可乎?”太中大夫张湛对曰②:“仁者,百行之宗;忠者,礼义之主。仁不遗旧,忠不忘君,行之高者也。”上悦。 ①据《东观记》补。 ②《范书》鲍永传亦依《东观记》作“太中大夫”。王先谦曰:“据湛传,当是光禄大夫。太中二字误。拜太中大夫,已在称疾不朝之后也。”王说是。 初,云阳人宣秉,字巨卿①,为御史中丞,迁司隶校尉。务举大体,阔满微细,其政严而不苛,百僚亦敬惮之。上幸其府,见秉布被瓦器,食则鱼湌,叹曰:“虽楚之二龚②,不能过也。”即赐帏帐器物,拜为司徒司直。奉禄皆以分九族,家无担石之储。 ①《续汉书》作“字巨公”,《范书》宣秉传亦同。《袁纪》恐涉盖延之字而误。 ②《汉书》两龚传曰:“两龚皆楚人也,胜字君宾,舍字君倩。二人相友,并著名节,故世谓之楚两龚。” 东海王良,字仲子,亦为司徒司直,行大司徒事。居贫守约,妻子不之官。司徒掾鲍恢尝以事至兰陵,过良家,见一妇人负柴而入,不知是良妻也。恢谓曰:“我司徒掾也,将归京师,夫人得无有书乎?”妇人曰:“苦掾,无书。”既而问焉,乃良之妻也。恢叹息而去,故良之清贫闻于天下。良谢病归,天子备礼征,不得已载病至京师。道过友人,友人阖门不内,曰:“不有忠言奇谟,以取大位,是无其德也。曷为往来屑屑不惮烦邪?”谢而不见。良遂称病笃而归,终身不起。 冬,岑彭以江州城固而粮多,留冯俊守之①。彭引军从涪江击平曲②。述遣汝宁王延岑、大司空公孙恢、将军王元距广汉,大司徒侯丹距黄石。彭令臧宫击岑等,自泝都江击侯丹,破之。时岑等盛兵沆水③,〔宫〕(官)兵财千余人④,降附者四、五万口,军食不足。蜀民各坚壁,观形势。宫欲还,恐为虏所制。会谒者将数百兵诣岑彭,宫乃矫制取谒者兵,疏行阵而多旗鼓。蜀人闻汉兵卒至,登山望之,旌旗满谷,呼声动山,莫不震惧。宫因其惧,纵兵大破之,斩公孙恢,死者万余人,王元降。即遂乘胜而前,所至皆降。岑彭既破侯丹,晨夜兼行二千余里,径赴武阳。别遣精骑驰广都,去成都数十里,所至皆奔散。述大惊,以杖击地曰:“是何神也!” ①《范书》岑彭传“冯俊”作“冯骏”,《袁纪》下文亦同,此作“冯俊”,误。 ②《范书》臧宫传亦作“涪水”,而岑彭传作“垫江”。按水经注梓潼水曰:“亦言涪水至此入汉水,亦谓之为内水也。北径垫江,昔岑彭与臧宫自江水从涪水上。”据此两书所记均不误。 ③钱大昕廿二史考异曰:“按光武纪,建武十一年,臧宫与公孙述将延岑战于沈水。注引水经注:‘沈水出广汉县,下入涪水。’本或作沉水及沆水者,疑非。”惠栋亦曰:“续志:广汉有沈水。帝纪亦作沈水。”则《袁纪》“沆水”当是“沈水”之误。令存其异文。 ④宫官形近而讹,订正之。又“财”黄本作“则”,财与裁通,蒋本是。 彭所营地名彭亡,彭恶之,欲徙。会日暮,其夜蜀遣刺客刺彭,彭死。彭首破荆门,长驱武阳,将兵齐整,为巴蜀所称,百姓思之,为立庙武阳。谥曰壮侯。上思彭功,封其庶子淮为谷阳侯。 上为书喻公孙述,示以成败。述得书叹息,以示光禄勋张隆。隆劝述降,述曰:“废兴,命也,岂有降天子哉!”左右莫敢言。 岑彭之死,吴汉将精兵二万自夷陵出犍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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