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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章帝纪(12)


  章和元年〔公元87年〕

  春正月,诏曰:“朕以不德,受祖宗弘烈,夙夜祗畏,无以章于先王。汉遭莽弊,礼坏乐崩,因循故事,多非经典。知其说者之于天下,岂不远乎!”曹褒喟然叹曰:“昔奚斯颂鲁,考甫咏殷,竭忠显主之美者,当仁不让,奈何疑焉?”遂复上疏,陈制礼意。事下三公,未奏。上曰:“谚言:‘作舍道边,三年不成。’”乃使褒于南宫东观差序礼事,依旧仪,参五经,验以谶记,自天子至于庶人,百五十篇。

  褒字叔通,鲁国薛人也。父充,建武中为博士,议定封禅、七郊、三雍、大射、养老礼仪。明帝即位,充上言:“汉家再受命,乃有封禅之事,礼乐崩阙,不可为后嗣法。五帝不相遵乐,三王不相袭礼,大汉宜制礼乐。”褒少有大度,结发传充学,尤多好礼事,常慕叔孙通为汉制仪,昼夜研精,当其属思,不觉旁之有人。举孝廉,除郎,迁陈留圉令。捕得他郡盗徒五人,守马严风县杀之,褒曰:“夫绝人命者,天亦绝之。皋陶不为盗制死刑,昔管仲遇盗而升诸公。今承旨而杀之,是逆天心,俯顺人意,其罚重矣。如得全此,而身坐之,愿也。”遂不为杀。严奏褒软弱,免官,百姓号泣送之。

  三月,护羌校尉傅育追虏出塞,战殁。

  夏四月丙子,令天下死罪囚减死一等,徙戍边。廷尉郭躬上疏曰:“圣恩所以减天下死罪使戍边者,欲实疆境而重人命也。去死就生,与老弱复相见,莫不欢喜。自丙子已来,犯罪者甚多,应入重论。今已牢狱者,蒙更生之恩也。而始被执录者,独受大辟之刑,示不均也。书曰:‘王道荡荡,无偏无党。’均大恩以令民。”上喜之,即诏悉赦焉。

  躬字仲孙,颍川阳翟人也。父弘及寇恂等时,为决曹掾,诸罹文为弘所决者无恨,治狱三十余年,郡中称之,比之东海于公。躬复以明法称,稍迁尚书、廷尉。其决断在哀矜,所免者甚众,悉条诸文致重者四十余事,奏除之。躬弟子镇知名,后至廷尉,封侯。子孙皆修家业,以名理相待,为公者一人,廷尉者八人,为刺史二十余人。

  六月戊辰,司徒桓虞策免,司空袁安为司徒,光禄勋任隗为司空。

  自元和已来,凤皇、麒麟、白虎、黄龙、鸾鸟、嘉禾、朱草、三足鸟、木连理为异者数百,不可胜纪,咸曰福祥,以为瑞应。何敞辟太尉宋由府,乃言于宋由、袁安曰:“瑞应依政而生,昔海鸟止,鲁文仲祀之,君子讥焉。鸲鹆来巢,夺阳之象,孔子睹麟而泣曰:‘吾道穷矣!’其后季氏有逐君之变,孔子有两楹之殡。今非常鸟兽,品物非一,似凤翔屋,怪草生庭,不可不察也。”由、安不敢应。

  秋七月,齐王晃坐事母不孝,贬为芜湖侯。

  壬戌,令死罪囚减戍边。

  八月,行幸九江。

  戊子,行幸湘,祠沛献王。

  九月,行幸彭城及寿春。诏阜陵侯延与车驾会寿春。帝见延及妻子,怆然伤之,乃下诏曰:“盖周封千八百,而姬姓居半,所以桢干王室也。朕巡狩望江淮,意在阜陵。与王相见,志意衰落,形体非故,一则以惧。今复阜陵侯为阜陵王,增封四县,并前为五县。以阜陵下湿,徙都寿春。加赐钱千万,安车一乘,夫人及诸子赏赐各有差。”

  冬十月,北匈奴为鲜卑所杀,降者十余万。南单于上言:“宜及北虏分争,人民离散,出兵破北成南北,共为一国,令汉家长无北顾之忧。臣素愚浅,兵众单少,不足以防外。内顾与执金吾耿秉、度辽将军邓弘、缘边诸郡太守并力,冀因天时,乘圣帝威神,一举平定。”上将许之,尚书宗意上疏曰:“匈奴处北种,介以沙漠,简贱礼仪,衣食殊俗,此乃天一种民也。自汉兴已来,数发兵攻之,所得辄不足以复所害。呼韩邪单于奉藩,然中国亦疲于送迎之劳矣。光武皇帝躬擐金甲之难,深明天地之界,故因其来降,宠立以为单于,羁縻畜养,边民得以休息,迄今四十余年。今鲜卑奉顺威灵,斩获北单于名王已下万计,中国坐享其功,而百姓不知其劳,汉兴功烈,于斯为盛。今南单于还塞外,所谓虎出于槛也,必兴兵要利,内恃于汉,其事得浸滋不息,而设费不得已。无故以万全之计,而征不可必之功,未见其圣也。”诏问执金吾耿秉,言可听,师未出,而帝寝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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