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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成帝纪(1)


  孝成皇帝,元帝太子也。母曰王皇后。元帝在太子宫生甲观画堂,为世嫡皇孙。宣帝爱之,字曰太孙,常置左右。年三岁而宣帝崩,元帝即位,帝为太子。壮好经书,宽博谨慎。初居桂宫,上尝急召,太子出龙楼门,不敢绝驰道,西至直城门,得绝乃度,还入作室门。上迟之,问其故,以状对。上大说,乃著令,令太子得绝驰道云。其后幸酒,乐燕乐,上不以为能。而定陶恭王有材艺,母傅昭仪又爱幸,上以故常有意欲以恭王为嗣。赖侍中史丹护太子家,辅助有力,上亦以先帝尤爱太子,故得无废。

  竟宁元年五月,元帝崩。六月已未,太子即皇帝位,谒高庙。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以元舅侍中卫尉阳平侯王凤为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

  乙未,有司言:“乘舆车、牛、马、禽兽皆非礼,不宜以葬。”奏可。

  七月,大赦天下。

  建始元年春正月乙丑,皇曾祖悼考庙灾。

  立故河间王弟上郡库令良为王。

  有星勃于营室。

  罢上林诏狱。

  二月,右将军长史姚尹等使匈奴还,去塞百余里,暴风火发,烧杀尹等七人。官吏千石以下至二百石及宗室子有属籍者、三老、孝弟、力田、鳏、寡、孤、独钱、帛,各有差,吏民五十户牛、酒。

  诏曰:“乃者火灾降于祖庙,有星孛于东方,始正而亏,咎孰大焉!《书》云:‘惟先假王正厥事。’群公孜孜,帅先百寮,辅朕不逮。崇宽大,长和睦,凡事怒己,毋行苛刻。其大赦天下,使得自新。”

  封舅诸吏光禄大夫关内侯王崇为安成侯。赐舅王谭、商、立、根、逢时爵关内侯。

  夏四月,黄雾四塞,博问公卿大夫,无有所讳。

  六月,有青蝇无万数集未央宫殿中朝者坐。

  秋,罢上林宫、馆希御幸者二十五所。

  八月,有两月相承,晨见东方。

  九月戊子,流星光烛地,长四五丈,委曲蛇形,贯紫宫。

  十二月,作长安南北郊,罢甘泉、汾阴祠。是日大风,拔甘泉畤中大木十韦以上。郡国被灾什四以上,毋收田租。

  二年春正月,罢雍五畤。辛已,上始郊祀长安南郊。诏曰:“乃者徙泰畤、后士于南郊、北郊,朕亲饬躬,郊祀上帝。皇天报应,神光并见。三辅长无共张徭役之劳,赦奉郊县长安、长陵及中都官耐罪徒。减天下赋钱,算四十。”

  闰月,以渭城延陵亭部为初陵。

  二月,诏三辅内郡举贤良方正各一人。

  三月,北宫井水溢出。

  辛丑,上始祠后土于北郊。

  丙午,立皇后许氏。

  罢六厩、技巧官。

  夏,大旱。

  东平王宇有罪,削樊、亢父县。

  秋,罢太子博望苑,以赐宗室朝请者。减乘舆厩马。

  三年春三月,赦天下徒。赐孝弟、力田爵二级。诸逋租赋所振贷勿收。

  秋,关内大水。

  七月,虒上小女陈持弓闻大水至,走入横城门,阑入尚方掖门,至未央宫钩盾中。吏民惊上城。

  九月,诏曰:“乃者郡国被水灾,流杀人民,多至千数。京师无故讹言大水至,吏民惊恐,奔走乘城。殆苛暴深刻之吏未息,元元冤失职者众。遣谏大夫林等循行天下。”

  冬十二月戊申朔,日有蚀之。夜,地震未央宫殿中。诏曰:“盖闻天生众民,不能相治,为之立君以统理之。君道得,则草木、昆虫咸得其所;人君不德,谪见天地,灾异娄发,以告不治。朕涉道日寡,举错不中,乃戊申日蚀、地震,朕甚惧焉。公卿其各思朕过失,明白陈之。‘女无面从,退有后言。’丞相、御史与将军、列侯、中二千石及内郡国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诣公车,朕将览焉。”

  越巂山崩。

  四年春,罢中书宦官,初置尚书员五人。

  夏四月,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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