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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述传


  述字君义,有干用。天平中,为三公郎中。时增损旧事,为《麟趾新格》,其名法科条皆述所删定。齐受禅,累迁大理卿。河清三年,敕与录尚书赵彦深、仆射魏收、尚书阳休之、国子祭酒马敬德等议定律令。历位度支、五兵、殿中三尚书。

  述久为法官,明解律令,议断平允,深为时人所称。而厚积财产,一无分馈。虽至亲密友,贫病困笃,亦绝于拯济。朝野物论甚鄙之。外貌方整,而不免请谒,回避进趣,颇致嗤骇。前妻河内司马氏。一息为娶陇西李士元女,大输财聘。及将成礼,犹竞悬违。述忽取所供养像,对士元打像为誓。士元笑曰:“封公何处常得应急像,须誓便用?”一息娶范阳卢庄之女,述又经府诉云:“送骒乃嫌脚跛,评田则云咸薄,铜器又嫌古废。”皆为吝啬所及,每致纷纭。

  子元茜,位太子舍人。

  述弟询,字景文,窥涉经史,以清素自持。位尚书左丞、济南太守。历官皆有干局才具,临郡甚著声绩。隋开皇中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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