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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烈传


  洛拔长子烈,善射,少言,有不可犯之色。少拜羽林中郎,累迁侍中、殿中尚书。于时孝文幼冲,文明太后称制。烈与元丕、陆睿、李冲等各赐金策,许以有罪不死。进爵洛阳侯,转卫尉卿。及迁都洛阳,人情恋本,多有异议。帝以问烈。曰:“陛下圣略深远,非愚管所测。若隐心而言,乐迁之与恋旧,中半耳。”帝曰:“卿不唱异同,朕深感不言之益。”敕镇代,留台庶政,一相参委。车驾幸代,执烈手曰:“宗庙至重,翼卫不轻。卿当祗奉灵驾,时迁洛邑。”烈与高阳王雍奉神主于洛阳,迁光禄卿。

  十九年,大选百僚,烈子登引例求进。烈表引己素无教训,请乞黜落。帝曰:“此乃有识之言,不谓烈能辨此!”乃引见登,诏曰:“朕今创礼新邑,明扬天下,卿父乃行谦让之表,而有直士之风,故进卿为太子翊军校尉。”又加烈散骑常侍,封聊城县子。

  及穆泰、陆睿谋反旧京,帝幸代,泰等伏法。赐烈及李冲玺书,述叙金策之意。时代乡旧族,同恶者多,唯烈一宗,无所染豫。帝益器重之。叹曰:“元俨决断威恩,深自不恶,然尽忠猛决,不如烈也。尔日烈在代都,必即斩其五三元首。烈之节概,不谢金日磾。”诏除领军将军。以本官从征荆沔,加鼓吹一部。

  二十三年,齐将陈显达入寇马圈,帝舆疾讨之。执烈手,以京邑为托。帝崩于行宫,彭城王勰秘讳而返。称诏召宣武会驾鲁阳。以烈留守之重,密报凶问。烈处分行留,神守无变。

  宣武即位,宠任如前。咸阳王禧为宰辅,权重当时。曾遣家僮传言于烈,求旧羽林武贲执仗出入。烈不许。禧遣谓烈曰:“我是天子兒,天子叔,元辅之命,与诏何异?”烈厉色答曰:“向亦不道王非天子兒、叔。若是诏,应遣官人所由。若遣私奴索官家羽林,烈头可得,羽林不可得也!”禧恶烈刚直,出之为恒州刺史。烈不愿籓授,谓彭城王勰曰:“殿下忘先帝南阳之诏乎?而逼老夫乃至于此!”遂以疾辞。

  宣武以禧等专擅,潜谋废之。景明二年正月,礿祭,三公致斋于庙。帝夜召烈子忠谓曰:“卿父明可早入。”及明,烈至。诏曰:“诸父慢怠,今欲使卿以兵召之,卿其行乎?”烈曰:“老臣历奉累朝,颇以干勇赐识。今日之事,所不敢辞。”乃将直阁以下六十余人,宣旨召咸阳王禧、彭城王勰、北海王详,卫送至帝前。诸公各稽首归政。以烈为领军,进爵为侯,自是长直禁中,机密大事皆所参焉。

  咸阳王禧之谋反,宣武从禽于野。左右分散,仓卒之际,莫知其计。乃敕烈子忠驰觇虚实。烈时留守,已处分有备。因忠奏曰:“臣虽朽迈,心力犹可。禧等猖狂,不足为虑。愿缓跸徐还,以安物望。”帝甚以为慰。车驾还宫,禧已逃,诏烈追执之。

  顺后既立,以世父之重,弥见优礼。及卒,宣武举哀于朝堂,给东园第一秘器,赠太尉,封钜鹿郡公。子祚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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