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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寂
寂,吴兴武康人,太元中为博士,累迁至光禄勋。
△皇子庙议
皇子依如大夫礼,应立后,宜先告,权为行庙,告,于礼无文。准先立庙告嗣,而后迎继嗣之身。案《礼》,君薨嗣子生,太祝裨冕告于殡。既葬嗣子生,祝告于祢,明夫宗庙者,神灵之所宅,是以存亡吉凶必先告于庙,古今不革之制,三代不易之典。岂有兴灭继绝,传祀百代,而诬亡者之灵,疑告生之义邪?缘情依礼,谓宜先告于灵,后迎于子。(《通典》四十七,太元六年,博士沈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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