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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刺史林
林,史失其姓。
▼奏劾代王年
年为太子时,与女弟则私通。及年立,为王后,则怀年子,其婿使勿举。则曰:“自来杀之。”婿怒曰:“为王生子,自令王家养之。”则送儿顷太后所。相闻知,禁止则,令不得入宫。年使从季父往来送迎则,连年不绝。(《汉书·文三王传:地节中,冀州刺史林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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