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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部纪事


  伯禹《帝系》曰:“颛顼五世而生鲧,鲧生禹。虞舜嬗以天下。土生金,故为金德,天下号曰夏后氏。”

  《容斋随笔》:“《禹贡》叙治水,以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为次。考《地理》言之,豫居九州中,与兖、徐接境,何为自徐之扬,顾以豫为后乎?盖禹顺五行而治之耳。冀为帝都,既在所先,而地目北方,实于五行为木。水生木,木东方也,故次之以兖、青、徐。木生火,火南方也,故次之以扬、荆。火生土,土中央也,故次之以豫。土生金,金西”方也,故终于梁雍,所谓“彝伦攸叙”者此也。与《鲧》之汨陈五行,相去远矣。此说予得之魏几道。

  《汉书·律历志》:成汤《书经汤誓》:“汤伐夏桀。金生水,故为水德,天下号曰商,后曰殷。”

  武王《书经牧誓》:“武王伐纣,水生木,故为木德,天下号曰周室。”

  《左传昭九年》:夏四月,陈灾。郑裨灶曰:“五年陈将复封,封五十二年而遂亡。”子产问其故,对曰:“陈,水属也;火,水妃也,而楚所相也。今火出而火,陈逐楚而建陈也。

  妃以五成,故曰五年。”岁五,及鹑火而后陈卒亡,楚克有之,天之道也。故曰五十二年。

  昭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辰,西及汉。梓慎曰:“往年吾见之,是其征也,火出而见。今兹火出而章,必火入而伏。其居火也久矣,其与不然乎?火出,于夏为三月,于商为四月,于周为五月。夏数得天,若火作,其四国当之,在宋、卫、陈、郑乎?宋,大辰之虚也;陈,大皞之虚也;郑,祝融之虚也。皆火房也。星孛及汉,汉,水祥也;卫,颛顼”之虚也,故为“帝丘。”其星为大水,水,火之牡也。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火,水所以合也。若火入而伏,必以壬午,不过其见之月。

  昭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是夜也,赵简子梦童子臝而转以歌。旦占诸史墨曰:“吾梦如是,今而日食。”对曰:“六年及此月也,吴其入郢乎?终亦弗克。

  入郢必以庚辰,日,月在辰尾,庚午之日,日始有谪,火胜金,故弗克。”

  哀九年,晋赵鞅卜救郑,遇水适火。史墨曰:“盈,水名也;子,水位也。名位敌,不可干也。炎帝为火师,姜姓其后也。水胜火,伐姜则可。”

  《汉书·郊祀志》:“自齐威、宣时,驺子之徒论着终始五德之运,及秦帝而齐人奏之,故始皇釆用之。”

  《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推终始五德之传,以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从所不胜。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贺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而舆六尺,六尺为步,乘六马,更名河曰德水,以为水德之始,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刻削毌仁,恩和义,然后合五德之数。于是急法,久者不赦。”《汉书·律历志》:“高祖皇帝着纪,伐秦继周。木生火,故为火德,天下号曰汉。”

  《郊祀志》:“文帝即位十三年,鲁人公孙臣上书曰,始秦得水德,及汉受之,推终始传,则汉当土德,土德之应黄龙见,宜改正朔,服色上黄。”丞相张苍好律历,以为汉乃水德之时,河决金堤,其符也。年始冬十月,色外黑丙赤,与德相应,公孙臣言非是,罢之。明年,黄龙见。

  《成纪》。文帝召公孙臣,拜为博士,与诸生申明土德,草改历服色事。

  《武帝本纪》:“太初元年,造太初历,以正月为岁首,色尚黄,数用五。”〈注〉五,土数也。

  《史记·日者传》,孝武时,聚会占家问之,“某日可取妇乎”,五行家曰可,堪舆家曰不可。建除家曰不吉,丛辰家曰大凶,历家曰小凶,天人家曰小吉,大乙家曰大吉。

  辩讼不决,以状闻。制曰,避诸死忌,以五行为主人,取于五行者也。

  《汉书·刘向传》:“上方精于《诗》《书》,观古文,诏向领校中五经秘书。向见《尚书洪范》,箕子为武王陈五行阴阳休咎之应,向乃集合上古以来,历春秋六国至秦、汉符瑞灾异之记,推迹行事,连傅祸福,着其占验,比类相从,各有条目,凡十一篇,号曰《洪范五行传》论,奏之。”《后汉书·荀爽传》:“延熹元年,太常赵典举爽至孝,拜郎中”,对策陈便宜曰:“臣闻之于师曰,汉为火德。火生于木,木盛于火,故其德为孝,其象在《周易》之离。夫在地为火,在天为日,在天者用其精,在地者用其形。夏则火王,其精在天,温暖之气,养生百木,是其孝也;冬时则废,其形在地,酷烈之气,焚烧山林,是其不孝也。故汉制使天下诵《孝经》,选吏举孝廉。夫丧”亲自尽。孝之终也。今之公卿及二千石。三年之丧,不得即去,殆非所以增崇孝道,而克称《火德》者也。

  《管辂别传》:公明年十五,琅琊太守单子春请与相见,辂言:“学问微浅,未能上引圣人之道,陈秦汉之事,但欲论金木水火土鬼神之情耳。子春言此至难,而卿更以为易耶?”于是唱《大论》之端,遂经于阴阳,单称叹不已。

  《六朝事迹》:冶城,今天庆观即其地也。本吴冶铸之所,因以为名。晋元帝太兴初,以王导疾久,方士戴洋云:“君本命在申,而申地有冶,金火相烁不利。”遂移冶城于石头城东,以其地为园。

  《北齐书许遵传》:遵,高阳人,明易善筮,兼晓天文风角,占相逆测,其验若神。齐高祖引为馆客。芒阴之役,谓李业兴曰:“彼为火阵,我为木阵,火胜木,我必败。”果如其言。

  《朝野佥载》:孙佺为幽州都督,五月北征。李处郁谏曰:“五月南方火,北方水,火入水必灭。且飧若入咽,百无一全。”佺不从,果没八万人。

  《槁简赘笔》:邵尧夫精于《易》数,推往测来,其验如神。其母自江邻几家得此书,出为民妾而生尧夫。尝云:“其学惟先丞相申公与司马温公二人可传。先丞相以敏,温公以专,数皆以四,木、火、土、石为四行,谓金、水皆出于石也。皇、王、帝、霸为四运,《易》《诗》《书》《春秋》为四经”,悉符合以相配,撰《皇极经世》。其图画方圆二像,或空其中或以墨实之。数亦皆四。

  《续明道杂志》:“邵雍字尧夫,洛阳人也。不应举,布衣穷居,一时贤士皆与之交游。为人岂弟和易可亲,而喜以其学教人。其学得诸《易》数,谓今五行之外复有先天五行,其说皆有条理,而雍用之可以逆知来事,其言屡验。”

  《补笔谈》:“士人李”〈忘其名〉嘉祐中为舒州观察支使。能为水丹。时王荆公为通判,问其法,云:“以清水入土鼎中,其下以火燃之,少日则水渐凝结如玉精莹,骇目。”问其方,则曰:“不用一切,但调节水火之力,毫发不均,即复化去,此《坎离》之粹也。”

  《画鉴》“世言孙位画水,张南本画火。水火本无情之物,二公深得其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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