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类书 > 古今圖書集成·乾象典 | 上页 下页 |
第四十四卷 |
|
星辰部彙考一 紫微垣一 隋丹元子步天歌中垣北極紫微宮北極五星在其中大帝之座第二珠第三之星庶子居第一號曰為太子四為后宮五天樞左右四星為四輔天乙太乙 當門路。左樞右樞夾南門,左八右七十有五。上少宰兮上少弼,上少衛兮少丞數。前連左樞共八星,後邊門東大贊府少尉上輔少輔繼,上衛少衛上丞比。以及右樞共七星,兩藩營衛於斯至。陰德門裏兩黃聚,尚書以次其位五。女史柱史各一星,御女四星天柱五。大理兩黃陰德邊,勾陳尾指北極顛,勾陳六星六甲前,天皇獨在勾陳裏,五帝內座後門是。華蓋井杠十六星,杠作柄,象華蓋形。蓋上連連九個星,名曰傳舍如連丁。垣外左右各六珠,右是內階左天廚。階前八星名八穀,廚下五個天棓宿。天床六星兩樞外,內廚兩星左樞對文昌。斗上半月形,依稀分明六個星。 文昌之下曰三師,太尊只向中台明。天牢六星太尊邊,太陽之守四勢前。一個宰相太陽側,更有三公柄西偏。杓下《元戈》一星圓,天理四星斗裏暗。輔星近著太陽淡,北斗之宿七星明。第一主帝為樞精,第二第三璇璣是。第四名權第五衡開陽,搖光六七名,搖光左三號天槍。 圖 (图缺) 圖 (图缺) 圖 (图缺) 圖考 紫微垣 按《星經》闕。 按《史記天官書》:中宮天極星環之,匡衛十二星,藩臣皆曰「紫宮。」 〈注〉索隱曰:《春秋元命苞》曰:「紫之言此也,宮之言中也」,言天神運動,陰陽開閉,皆在此中也。宋均又以為十二宮中外位各定,總謂之紫宮也。 按:《漢書天文志》同。 按《晉書天文志》:「紫宮垣十五星,其西蕃七,東蕃八,在北斗北。一曰紫微,大帝之座也,天子之常居也,主命主度也。一曰長垣,一曰天營,一曰旗星,為蕃衛,備蕃臣也。」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紫微垣,東蕃八星、西蕃七星在北斗北,左右環列,翊衛之象也。一曰大帝之坐,天子之常居也,主命主度也。東蕃近閶闔門,第一星為左樞,第二星為上宰,三星曰少宰,四星曰上弼,一曰上輔,五星曰少弼,一曰少輔,六星為上衛,七星為少衛,八星為少丞,或曰上丞。其西蕃近閶闔門,第一星為右樞,第二星為少尉,第三星為上輔,第四星為少輔,第五星為上衛,第六星為少衛,第七星為上丞。」 《石氏》云:「東西兩蕃總十六星。西蕃亦八星,一右樞,二上尉,三少尉,四上輔,五少輔,六上衛,七少衛,八少丞。上宰一星,上輔二星,三公也;少宰一星,少輔二星,三孤也。此三公、三孤在朝者也。左右樞上少丞,凝丞,輔弼四鄰之謂也。尉二星,衛四星,六軍大副尉,四尉將軍也。」 按《觀象玩占》:「紫微宮垣十五星,東西列,以衛北極,為蕃屏之臣。東蕃八星,西蕃七星,在北斗之北,太乙之常居土官也。一曰長垣,一曰天營,一曰旗星。南兩蕃兩星之間如開閉之象者,謂之閶闔門。」 按《管窺輯要》,「北極雖名中宮,實居子位,對午方北辰,自下而上,出地凡七十五度。」蓋兩極北高南下,天體上下側旋,故以東北為中,初非嵩高之中也。觀天者先定中元所在,然後二十八宿之半出半沒,玩候之昏中旦中可識矣。東蕃近門第一星曰左樞,亦曰左驂,去極二十七度半,入房一度。第二星曰上宰,去極二十八度,入尾一度。第三星曰少宰,去極二十六度,入尾四度。第四星曰上弼,去極二十四度,入箕三度。 第五星曰少弼,去極一十六度,入斗十二度。第六星曰上衛,去極一十五度,入女七度半。第七星曰少衛,去極一十六度,入奎四度。第八星曰少丞,去極。〈闕〉西蕃近門一星曰右樞,亦曰右驂,去極二十一度,入尾八度。第二星曰少尉,去極一十八度半,入軫九度。第三星曰上輔,去極一十五度半,入翼四度。第四星曰少輔,去極一十六度半,入柳初度。第五星曰上衛,去極一十九度半,入參八度。第六星曰少衛,去極一十八度半,入昴九度。第七星曰上丞,去極二十度,入胃初度。 北極五星 《爾雅釋天》:「北極謂之北辰。」 〈註〉《北極》天之中,以正四時。〈疏〉極,中也。辰,時也。居天之中,人望之在北,因名北極。斗杓所建,以正四時,故云北辰。《論語》云:「為政以德,譬如北辰」是也。 按《星經》闕。 按《史記天官書》:「中宮天極星,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旁三星,三公,或曰子屬。」 〈注〉索隱曰:姚氏案《春秋元命苞》云:「宮之為言宣也,宮氣立精為神垣。」又《文耀鉤》曰:「中宮大帝,其精北極,星含元出氣,流精生一也。」《爾雅》云:「北極謂之北辰。」又《春秋合誠圖》云:「北辰,其星五,在紫微中。」楊泉《物理論》云:「北極,天之中,陽氣之北極也。極南為太陽,極北為太陰。日月五星,行太陰則無光,行太陽則能照,故為昏明」寒暑之限極也。又《春秋合誠圖》云:「紫微大帝室,太一之精也。」《正義》曰:「泰一,天帝之別名也。」劉伯莊云:「泰一,天神之最尊貴者也。三公三星在北斗杓東,又三公三星在北斗魁西,並為大尉、司徒、司空之象,主變出陰陽,主佐機務。」〈按晉書以大星為帝旁三星為太子庶子后妃外此別有太乙三公諸星而太史公若合為一矣注之所引皆晉書之太一三公非北極相連之五星也竊以史遷家世星官而所載若此豈非星學各受師說不妨疑則傳疑歟紫極中宮象之尊貴所傳異辭既難定論其他米鹽凌雜知未可膠柱鼓瑟矣〉 按:《漢書天文志》同。 按《晉書天文志》:「北極五星,鉤陳六星,皆在紫宮中。北極北辰最尊者也,其紐星,天之樞也。天運無窮,三光迭耀,而極星不移,故曰居其所而眾星拱之。第一星主月,太子也;第二星主日,帝王也,亦太乙之座,謂最赤明者也;第三星主五星,庶子也。」 按《隋書天文志》:「北極,辰也。其紐星,天之樞也。」賈逵、張衡、蔡邕、王蕃、陸績皆以北極紐星為樞,是不動處也。 祖暅以儀準候,不動處在紐星之末,猶一度有餘。〈按隋 《志》與《晉志》所載正同,唯多此數語,其餘不復重錄,後倣此。〉 按《宋史天文志》:「北極五星在紫微宮中,北辰最尊者也。其紐星為天樞。天運無窮,三光迭耀,而極星不移,故曰居其所而眾星拱之。」樞星在天心四方,去極各九十一度。賈逵、張衡、蔡邕、王蕃、陸績皆以北極紐星為樞。是不動處在紐星之末,猶一度有餘。今清臺則去極四度半,第一星主月,太子也;二星主日,帝王也,亦太乙之坐,謂最赤明者也。第三星主五行庶子也。 《乾永新星書》曰:「第三星主五行,第四星主諸王,第五星為後宮。」 《閎》云:「北極五星,初一曰帝,次二曰后,次三曰妃,次四曰太子,次五曰庶子。四曰太子者,最赤明者也。後四星勾曲以抱之者,帝星也。」 太公望以為北辰,以為耀魄寶,以為帝極者是也。或以勾陳口中一星為耀魄寶,非是。 按《觀象玩占》,北極五星在紫微宮中,一曰天樞,一曰北辰,天之最尊星也。其紐星,天之樞也。天運無窮,三光迭耀,而極星不移,故曰「居其所而眾星拱之。」其第一星主月太子也;第二星主日帝王也。亦為太乙之座,為最明而赤者也;第三星主五行庶子;第四星后宮也;第五星,天樞也。張衡云:「二星並為後宮,北極主出度。」 按《曆學會通》:「紫微,北辰也,眾星拱之,天運無窮,三光迭耀,而極星不移。第一星主月太子;第二星最明者,天皇大帝北辰之正位;第三星主五行庶子;第四星主日;第五星不動者,天之柱為天心也。」 按《管窺輯要》,北極第四星為后主,第五星為天樞。張衡云:「五星并為后宮」,謂第四第五之二星。自唐以來,曆家以儀象考測南北極之正,實去極星之北一度半,葢中原地勢之度數也。宋仁宗皇祐中,以銅儀管候天,不動處猶在樞星之末一度餘。《朱文公語錄》曰:「向來人說北極便是北辰,皆只說北極不動,至本朝人方去,推得是北極只在北辰邊頭,而極星依舊動。」沈括云:「天中不動,遠極星三度有餘。」祖暅謂極星去天中猶一度有餘。其考究尚為未審。候天者六千里差十五度,常以天中為北,蓋以極星常居天中也,謂天常北傾可也,謂極星偏西則不然,北極不於坎乾而於艮丑,以艮東北,萬物之所以成終而成始也。紐星為第一,而《志》反以為第五,不以紐星為帝,而以從極之赤明者為帝,此當辨《鉤陳》口中一星,即大帝之座,不當遂指為天皇大帝。然則北極五星之辨如何?聞之師云:「天樞紐星在四輔中者,是謂天皇大帝,其神曰耀魄寶。」此是也。故初一曰帝,次二曰后,次四曰太子,乃其赤明者也。次五曰庶子,更詳之,凡帝星兒處最多,蓋中垣紫微,天子之大內也,帝常居焉。上垣太微,天子之正朝也,帝常聽政則居焉。下垣天市,天子畿內之市也,每一歲,帝一臨焉。凡建國中為王宮,前朝而後市,蓋取諸三垣也。大角為天王之座,春王正月,新政居焉。心之大星為天皇正位,蓋人者,天地之心而天子也。人之主,故以為名也。北斗第一星為天子之象,言其臨御之柄也。「其天皇天乙」,太乙,言帝之神也。「北極」,言帝之德也。一說北極非北辰,蓋無星不動處為辰,就此空處經星,隨天左轉,日月與金木水火土五緯右轉,有似環向而歸,即「北極」一星,亦是就近環繞者。 四輔 按《星經》,「四輔四星,抱北極樞星,主君臣禮儀,主政萬機,輔弼佐理萬邦之象,輔佐北辰而出入授政也。」按《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抱北極四星曰四輔,所以輔佐北極而出度授政也。」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四輔四星,又名四弼,在極星側,是曰帝之四鄰,所以輔佐北極而授政也。去極星各四度,一名中斗。或以為後宮,非是。」 按《觀象玩占》:四輔四星,抱北極之樞,所以輔佐北極,而出度授政。張衡曰:「四輔為輔臣之位,主贊萬機。」按《管窺輯要》:四輔四黑星,各去極四度,抱極樞。 天一 按《星經》,天一星在紫微宮門外右星南,為天帝之神,主戰𩰚,知吉凶。 按《史記天官書》:紫宮前列直斗口三星,隨北端兌,若見若不,曰陰德,或曰天一。 〈注〉《正義》曰:「天一一星,疆閶闔外,天帝之神,主戰𩰚,知人吉凶。」〈按天一一星陰德二星天官疑其為一〉 按:《漢書天文志》同。 按:《晉書天文志》:「天一星在紫宮門右,星南,天帝之神也,主戰𩰚,知人吉凶者也。」按《隋書》《宋史天文志》俱同。 按《觀象玩占》,「天一一星,在紫微閶闔門中右星之南,主戰𩰚,又主天道,知人吉凶。」按《管窺輯要》,「天乙一星,去極二十度半,入亢一度半,在紫微宮門右,天帝之神,主承天運,化治十二將,司戰𩰚,知人吉凶,司寒暑往來之機,秋收冬藏之候。」十二將者,一貴人,二騰蛇,三朱雀,四六合,五勾陳,六青龍,七天空,八白虎,九太常,十元武,十一太陰,十二太后。又按《星經》云:「天乙一星,主王者之即位。」《漱清考》:天乙在天為天帝神,在朝為最尊諸侯,即今總督十二團營者,管十二大將軍司戰𩰚。今之戎政,似與此合。 太一 按《星經》,「太一星,在天一南半度,天帝神,主十六神,知風雨水旱兵馬饑饉、疾病災害。」天一星,入軫十度,去北辰十五度半。太一星,去北辰十一度。 按《史記天官書》。「中宮天極星。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按《漢書天文志》同。 按《晉書天文志》:「太一一星,在天一南相近,亦天帝之神也,主使十六神,知風雨、水旱、兵革、饑饉、疾疫、災害所在之國也。」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太一一星,在天一南相近一度,亦天帝神也。」 按《管窺輯要》,「太乙一星,去極二十一度,入亢半度,在天乙南,亦天帝之神也。主承天運化,使十六神知風雨、水旱、兵革、饑饉、疾疫、災害。」《春秋合誠圖》云:「紫微大帝,實太乙神精。」《正議》云:「太乙,天帝之別名。」列伯莊云:「太乙,天神之最尊貴者。」宋太平興國六年,楚芝蘭言:「按太乙神皆天之尊神,行五宮,四十五年一移,二百」二十五年而一周天。十六神:一子地主二丑,陽德三艮和德四寅呂申五卯高叢六辰太陽七巽大炅八巳大神九午大威十未天道十一坤大武十二申,武德十三酉太蔟十四戌陰主十五乾,陰德十六亥《大義》又曰:「太乙主十神:一,五福二,君基三,臣基四,民基五,九炁六,大遊七,小遊八,四神九,天」乙十。一漱清。 考六壬一書,用十二神,暗避子午卯酉四宮;太乙一書,用十六神,多添乾坤巽艮四宮,兩書自有分別者。 《星經》云:「天乙太乙,主王即位。」太乙先知主客勝負,至誠如神,所以首出庶物也。太乙除五宮,不居其八宮,每三年一移,至二十四年一周天。若天目行十六神陽局遇朝乾坤重一算,陰局遇艮巽重一算,每十八年一周,從天目算起,至太乙之前止,得主算之數。乾坤艮巽坎離震兌八宮為正神,戌亥丑寅辰巳未申八宮為間辰。《陰德》與《乾》各一數,離二數,艮三數,《高叢》四數,太蔟六數,《大武》與坤各七數,坎八數,巽九數。《太乙》、天目在陽算得偶為和,在陰算得奇為和。所謂陽者,坎艮震巽北與東二方也;所謂陰者,離坤兌乾,南與西,二方也。自「陰德」至辰,為居天內。自《巽》至戌,為居天外。 陰德 按《星經》,「陰德二星,以太陰在尚書西,主天下綱紀,陰德遺周,給惠賑財之事。」 按《史記天官書》:紫宮前列直斗口三星,隨北端兌,若見若不,曰陰德,或曰天一。〈隨音妥〉 〈注〉索隱曰:《文耀鉤》云:「陰德為天下綱。」宋均以為陰行德者,道常也。正義曰:《星經》云:「陰德二星,在紫微宮內,尚書西,主施德惠者,故贊陰德遺惠,周急賑撫。」又云:「陰德,中宮女主之象。」〈按陰德二星天一一星史遷並舉三星故云或曰天一〉 按:《漢書天文志》「北」作「比」,「端」作「耑」,「兌」作「銳。」 按《晉書天文志》:「尚書西二星曰陰德、陽德,言主周急賑撫。」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陰德二星,《巫咸圖》有之,在尚書西。」甘氏云:「陰德外坐在尚書右,陽德外坐在陰德右。太陰太陽入垣翊衛也。」《天官書》:「則以前列直斗口三星,隨比耑銳,若見若不,曰陰德,謂施德不欲人知也。主周急賑撫。」 按《觀象玩占》:「陰德二星,在紫微宮內,尚書之西,主周急賑卹,行德施惠。或曰二星,一曰陰德,一曰陽德,為天綱,主一正經。」 按《管窺輯要》,陰德二星,黑,距東,去極十九度半,入房三度,在尚書西,主施德惠。又為女主之象。在左樞之北,五尚書之西,舊在少尉之左,非也。主施恩赦,君德以仁為主也,又為女主之象。《隋志》,「尚書西二星,曰陰德,曰陽德,主周急賑撫。」則又分為二座矣,非也。《史記》云:「前列直斗口三星,隨北端銳,若見若否,曰陰德,或」曰《天乙》,更詳之。 尚書 按《星經》,「五尚書在東南維,主納言,夙夜諮謀事也。」按《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門內東南維五星曰尚書,主納言,夙夜諮謀。龍作納言」,此之象也。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尚書五星,在紫微東蕃內,大理東北。」《晉志》:「在東南維。一云:在天柱右稍前,主納言,夙夜諮謀。」龍作納言之象也。 按《觀象玩占》:「尚書五星在紫微垣內東南維八座,大臣之象。」 女史 按《星經》,「女史一星,在柱下史北,掌記禁中傳漏動靜,主時要事也。」 按:《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柱史北一星曰女史,婦人之微者,主傳漏。」故漢有侍史。 按:《隋書》《宋史天文志》俱同。 按《觀象玩占》,「女史一星,在柱史北,婦官之微者,主傳漏記。」漢時有侍史,是其象也。張衡曰:「婦官,主記宮禁動靜之事。」 柱下史 按《星經》:「柱下史在北辰東,主左右史,記過事也。」按《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極東一星曰柱下史,主記過左右史。」此之象也。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柱史一星,在北極東,主記過左右史之象。一云在天柱前,司上帝之言動。」 按《觀象玩占》,柱史一星,在北極東,近尚書,主左右,紀君之過。古有左右史,此其象也。一曰圖書之所藏也。 御女 按《星經》:「御女四星,在鉤陳北,主天子八十一御女妃也。」 按:《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鉤陳北四星曰御女宮,八十一,御妻之象也。」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御女四星,在大帝北,一云在勾陳腹,一云在帝座東北,御妻之象也。」 按《觀象玩占》:「御女四星,在紫微宮內鉤陳之北,八十一御妻之象也。一曰御女宮,主儀禮侍衛宴寢。」按《管窺輯要》:「御女四黃星,距南去極一十三度半,入牛一度,在勾陳北,御妻之象。」 天柱 按《星經》,「天柱五星,在紫微宮內,近東垣,主建教等二十四氣也。」 按:《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東垣下五星曰天柱,建政教,懸圖法。」按《隋書天文志》,天柱建政教,懸圖法之所也。常以朔朢日懸禁令於天柱,以示百司。《周禮》以正歲之月,懸法象魏之類也。 按《宋史天文志》:「天柱五星在東垣下,一云在五帝左稍前,主建政教,一曰法五行,主晦朔晝夜之職。」按《觀象玩占》,「天柱五星在紫微宮中,華杠左旁,近東垣北隅,主建政教法禁,又主晦朔晝夜之職。《周禮》以正歲之月示法象,魏其象也。」 按《曆學會通》:「天柱建政教,常以朔朢日懸禁令於天柱,以示百司。」 按《管窺輯要》,「天柱五黑星,距西南,去極一十三度,入危初度在華蓋左旁,法五行,主晦朔晝夜,以知天之次序。」馮相氏會天位,敘四時也,測度在內之事,故中宮天柱主推步。 大理 按《星經》,「大理二星,在宮門內,主刑獄事也。」 按:《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宮門左星內二星曰大理,主平刑斷獄也。」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大理二星,在宮門左,一云在尚書前,主平刑斷獄。」 按《觀象玩占》:「大理二星,在紫微宮垣門之左近,陰德平獄之官也。」 鉤陳 按《星經》「鉤陳六星在五帝下,為後宮大帝正妃,又主天子六軍將軍,又主三公。」 按《史記天官書》:「中宮後句四星,末大星正妃,餘三星後宮之屬也。」 〈注〉索隱曰:「句,曲也。」《援神契》云:「辰極橫,后妃四星,端大妃光明。」又按《星經》以後句四星名為四輔,其句陳六星為六宮,亦主六軍,與此不同也。〈按句陳六星史遷所載略其二小星非以四輔為句陳也〉 按:《漢書天文志》同。 按《博雅》,「妃星謂之天堂。」 按《晉書天文志》:「鉤陳六星,在紫宮中,後宮也,大帝之正妃也,大帝之帝居也。」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勾陳六星,在紫宮中,五帝之後宮也,大帝之正妃也,大帝之帝居也。」《樂緯》曰:「主後宮。」巫咸曰:「主天子護軍。」《荊州占》:「主大司馬。或曰:主六軍將軍。 或曰:主三公三師,為萬物之母。」六星比陳,象六宮之化。其端大星曰元妃,餘星乘之曰庶妾,在北極,配六輔。 〈注〉甘氏曰:「鉤陳在辰極左,是為鉤陳,衛六宮將軍。或以為後宮,非是。勾陳口中一星,為陽德天皇大帝內座。」或即以為天皇大帝,非是。 按《觀象玩占》,「鉤陳六星在紫微宮中之下,大帝之所居也。」巫咸曰:「鉤陳者,天子護衛將軍水官也,六星為六軍。一曰鉤陳為法宮,天子之正妃,故為萬國之母,而象六宮之位。其端大星為元妃,餘星乘之為庶妾。」《荊州占》曰:「鉤陳,天子之司馬也,主三公三師。」 按《曆學會通》:勾陳主後宮,天帝正妃,萬物之母,則六宮也。明大者曰正妃,又曰太后女主,餘者妃妾。 按《管窺輯要》,勾陳六星屬土,象坤,故其數六,天子親軍護於前,將軍之象也,主六軍。大司馬。巫咸曰:「主天子護軍」,即不當以為後宮,又不當以為正妃矣,《隋志》誤耳。勾陳六星在華蓋下,乃上帝之後宮也。三宮九嬪,侍櫛於此。又云:「六星土象,坤數六也。」班固曰:「周以勾陳之位。」蓋土居五行中,而四時之氣備,勾陳居龍龜虎鶉中,而四方毛羽鱗甲之蟲無不統,所以為中宮之衛。距大星去極六度半,入壁六度。 六甲 按《星經》,「六甲六星在華蓋之下,杠星之旁,主分陰陽而配於節候出入。」故在帝座旁,所以布政教而授農時也。 按:《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華蓋杠旁六星曰六甲,所以分陰陽而配節候。故在帝旁,所以布政教而授農時也。」按《隋書》《宋史天文志》俱同。 按《管窺輯要》:「六甲六黑星,距南去極一十五度,入奎四度,在華蓋杠旁。出則省視,入則審察,宣布政治教化,敬授春耕夏耘,秋收冬藏之時,分理陰陽造化,紀八節七十二候。 |
梦远书城(guxuo.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