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历史演义 > 清史演义(陆士谔) | 上页 下页 |
第一三九回 瓦解土崩人心去 宣誓告庙命难知(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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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横行,谥曰独夫,凉彼武王,遂有典刑。满虏僭窃,更益骄恣,分道驻防,坐食齐民,厚禄高官,皆分子姓。协肩谄笑,武断朝堂,国土国权,断送唯意。束我言论,遏我大群,扰我闾阎,诬我善良,锄我秀士,夺我民业,囚我代表,杀我议员。 天地晦盲,民声销沈。牧野洋洋,檀车煌煌,复我自由,还我家邦。则汉族之当兴者二。海水飞腾,雄强参会,弱国孱种,夷为犬豕。民有群德,朝有英彦,威能达旁,乃竞争而存耳。 维我中华,厄于逆虏,根本参差,国力遂糜。虏更无状,鱼馁肉败,腥闻四布。遂引群敌,乘间抵隙,边境要区,割削尽去,附背扼吭,及其祖庙。卧榻之侧,鼾声四起,耳目蔀覆,手足絷维。遂使我汉土,堂奥尽失,民气痿痹,将破碎颠连,转餍封豕。不去庆父,鲁难未已。廓而清之,骏雄良材,握手俱见。 万几肃穆,群敌销声。则汉族之当兴者三。维我四方猛士,天下豪雄,既审斯义,宜各率子弟,乘时跃起,云集回应。无小无大,尽去其害,执讯获丑,以奏肤功。维我伯叔兄弟,诸姑姊妹,既审斯义,宜失其决心,合其大群,坚忍其德,绵绵其力,进战退守,与猛士俱。维尔失节士夫,被逼军人,尔有生身,尔亦汉族,既审斯义,宜有反悔,宜速迁善,宜常怀本根,思其远祖,宜倒尔戈矛,毋逆义师,毋作奸细。维尔胡人,尔在汉土,尔为囚徒,既审斯义,宜知天命,宜返尔部落,或变尔形性,愿化齐民,尔则无罪,尔乃获赦宥。幕府则与四方俊杰,为兹要约曰: 自州县以下,其各击杀虏吏,易以选民,保境为治。又每州县,兴师一旅,会其同仇,以专征伐,击城虏吏,肃清省会,共和为政。幕府则大选将士,亲率六师,黎庭扫穴,以复我中夏,建立民国。幕府则又为军中之约曰: 凡在汉胡,苟被逼胁,但已事降服,皆大赦勿有所问;其在俘囚,若变形革面,愿归农牧,亦大赦勿有所问;其有挟众称戈,稍抗颜行,杀无赦!为间谍,杀无赦!故违军法,杀无赦!以此布告天下,如律令! *** 民军声势这么利害,清政府几位国务大臣早都慌了手脚,你瞧我,我瞧你,一筹莫展。监国也愁眉双锁,连开了好多回御前会议,议出一个刚柔并用的救急妙法。在刚的一面,起用袁世凯为湖广总督,岑春煊为四川总督,均督办剿抚事宜;又以端方署四川总督,撒去王人文川滇边务大臣,以赵尔丰代之。 在柔的一面,以违法行私,贻误大局,革邮传大臣盛宣怀职;命赵尔丰释放因路被捕士绅,并将王人文、赵尔丰交内阁议处,道员田徽葵等革职充发烟瘴地。一面又命资政院开院,朝廷下诏罪已。允资政院之请,取消内阁暂行章程,不以亲贵充国务大臣。并允将宪法交资政院协赞,谕开党禁,抚各省士民历年伏阙上书痛哭请求的款项。一朝浩荡皇恩,全都允许。 不意帝德愈宽,民顽愈烈,浙江、江苏、山西、广西、云南、安徽、广东、福建等省,相继独立,各举都督,组织军政府。偏偏政府大臣倚为左右手的军人,第二十镇统制张绍会,第三镇统制卢永样,第六镇统制吴禄贞等,又联衔奏请改革政治。政府知道人心尽去,苟且敷衍,决不能够挽救危局,只得忍痛令资政院讨论宪法草案。资政院各议员趁这千载一时机会,仰首舒眉,精心讨论。不多几天,早拟出十九信条,奏请宣誓太庙,布告生民。其文是: 一,大清帝国之皇统,万世不易;二,皇帝神圣不可侵犯;三,皇帝之权,以宪法规定者为限;四,皇帝继承之顺序,于宪法规定之;五,宪法由资政院起草议决,皇帝颁布之;六,宪法改正提案之权,属于国会;七,上院议员,由国民于法定特别资格中公选之;八,总理大臣由国会公选,皇帝任命之。其他国务大臣,由国务总理大臣推举,皇帝任命之。皇族不得为总理及其他国务大臣并各省行政官;九,总理大臣受国会之弹劾时,非解散国会,即为总理大臣辞职。但一次内阁,不得为两次国会之解散;十,皇帝直接统率海陆军。但对内使用时,须依国会议决之待别条件;十一,不得以命令代法律。但除紧急命令外,以执行法律及法律所委任者为限;十二,国际条约,非经国会之议决,不得缔结。但宣战讲和,不在国会开会期内,得由国会追认之;十三,官制官规,以法律定之;十四,本年度之预算,未经国会议决,不得适用前年度预算。又预算案内规定之岁出预算所无者,不得为非常财政之处分;十五,皇室经费之制定及增减,依国会之议决;十六,皇帝大典,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十七,国务院裁判机关,由两院组织之;十八,国会之议决事项,皇帝宣布之;十九,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第十六各条,国会未开以前,资政院适用之。 朝廷立即批准,降旨道:“资政院议决宪法十九条,朕详细披阅全文,实属重要。应择日宣誓太庙,颁布信条,昭示天下。将来议定宪法,即以此为标准。” 时势紧急,一日万变。 监国急于收拾人心,择定十月初六日,祭告宗庙,举行宣誓大典。到了这日,监国率领亲贵文武各大臣到太庙中,焚香点烛,叩头设誓道: 维宣统三年十月六日,监国摄政王载沣,摄行祀事,谨告于诸先帝之灵曰: 惟我太祖高皇帝以来,列祖列宗,贻谋宏远,迄今垂三百年矣。溥仪继承大统,用人行政,诸所未宜。以致上下睽违,民情难达。旬日之间,寰区纷扰,深恐颠覆我累世相传之统绪。兹经资政院会议,广采列邦最良宪法,依亲贵不与政事之规制,先裁决重大信条十九条,其余紧急事项,一律记入宪法,迅速编纂,且速开国会,以确定立宪政体。敢誓于我列祖列宗之前。 *** 欲知宣誓告庙而后,果然能否挽回危局,且听下回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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