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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六回 易大臣何武罢官 忤外戚师丹免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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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哀帝既允王莽免职,又想将大臣更换一番。先是成帝时何武建议请设三公官。成帝从其言,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封列侯,增加俸禄,与丞相大司马同为三公。绥和元年遂拜何武为大司空,封纪乡侯。何武字君公,蜀郡郫县人,少学易为郎,出为鄠县令。免官归里,兄弟五人同为郡吏,事太守何寿。何寿知何武有宰相之器,又加同姓,十分厚待,以此郡县之人皆敬惮之。 何武之弟何显,家有市籍,倚借郡吏之势,不纳租税,县中官吏无如之何,历任县官皆因收税不及额考列下等。后忽遇一任市啬夫,姓求名商,为人刚直,不畏权势。见何显家中欠纳市租,将其家人捕拿,勒令追缴。何显闻知大怒,欲借他事陷害求商,报复此怨。何武说道:“吾家纳税当差,不为众人之先,彼吏人奉公办事,乃职分当然,岂可挟仇倾陷。” 遂入见太守,请召求商为卒史,于是乡里闻之,皆服何武之公。 过了一时,何武被举贤良方正,拜谏大夫,出为扬州刺史,对于郡国守相,无论其人贤与不肖,一律以礼看待,因此地方之人各尊重其官吏,一州清平。何武每出巡部内,到了一处,必先往学官召见诸生,试其经学,问以得失。事毕,方到旅馆,发出命令,查问垦田数目,五谷丰凶,然后接见地方长官。遇有太守犯罪,随时劾奏,但当劾奏之前,必先将奏章宣布,使其本人得知。本人果肯服罪,即令其自行辞职,销去奏案;若不肯服罪,便尽法参奏,也有办到死罪者。 当日九江太守戴圣学习礼经,与戴德齐名,时人称戴德为大戴,戴圣为小戴。戴圣在任行事,多不遵法度,历任刺史因他是有名大儒,遇事宽容。及何武为刺史,巡行到了九江,清理词讼,曾将几桩案件发郡都中审判。戴圣见了冷笑道:“后进小生,偏想乱人政事。” 竟将各案搁起不理。何武使部下从事查得戴圣罪过,将欲举奏。戴圣恐惧,自行辞职。不久戴圣复被召为博士,心恨何武,时向朝庭出言毁谤。何武闻知,却终不言戴圣之恶。一日戴圣之子结交盗贼,劫掠财物,被官吏捕得,系入庐江狱中,庐江正属扬州刺史部下。戴圣在京得报大惊,心想此案落在何武手中,正好报怨,我子莫想望活。谁知何武却不问他是何人,只照案情依律秉公判决,戴圣之子竟得不死,由是戴圣惭愧服罪。 每遇何武入京奏事,戴圣必到门称谢,其感化人如此。何武在扬州每值年终照例入京奏事。河平二年何寿入为大司农,其侄在庐江为长史,何武未为推荐。此次其侄来京,何武适在长安。 何寿因欲托何武推荐其侄,又知何武为人公正,未便直言干求,乃备了酒席,请到何武之弟何显,并何武故人杨复众等入席饮酒。饮到酒酣,何寿命其侄出见,对众人道:“此子在扬州部下为长史,才能低下,未蒙刺史召见。” 何显等听了,觉得何寿语中含有讥刺,甚觉惭愧。席散之后,何显回家,便将席间言语告知何武。何武答道:“刺史即古之方伯,主上所委任,为一州之表率,职在进善退恶,官吏治行有异及人民有隐逸者,乃当召见,不可徇私滥行访问。” 何显、杨复众觉得终对何寿不住,一齐强求何武为之设法。何武被众人纠缠,不得已回到扬州,召何寿之侄来见,赐以酒食。于是庐江太守以为是刺史看重之人,即行荐举。 何武任扬州刺史五年,后为沛郡太守,曾断一案,为人所称。先是沛郡有一富翁,积有家财二千余万,正妻早死,遗有一女,长成出嫁。富翁复纳一妾,生一子,才数岁,其妾又死。 富翁年老病重,想起儿子甚幼,家产又多,并无近亲可以付托,惟有女与女婿,意欲托他照顾,无如女儿生性不贤,必然贪我钱财,难保不害死我儿,霸占家产。富翁反复沉思,忽得一计,便命遍请族人,自作遗嘱,交与众人阅看,其遗嘱写道: 悉以财属女,但以一剑与儿,年十五以还付之。 众人见了遗嘱,都觉诧异,因是他自己家财,只得照他遗嘱处分。不久富翁身死,他女婿及女儿竟据了他财产,并不照顾其子。富翁生前早留下一笔款项,密嘱亲信之人抚养其子,及至其子年已十五岁,便照遗嘱向其姊索剑。其姊贪心不足,连一剑都不肯交与其弟。其弟心中不甘,遂到郡署告状。 何武见了状词,即命吏役往传女及女婿到案,询问一番,并将富翁遗嘱反复细看,忽然省悟,因对旁边掾史道:“汝等知此富翁用意否?盖因女性强梁,婿又贪鄙,富翁心恐其儿被害,又念儿年太小,纵与以财,不能保管,遗命交付其女,实寄之耳;又命以剑与儿者,剑所以示决断也;限年十五者,已届成年,足以自活;且料其女不肯还剑,必致告到官府,希望官府明察,代为伸理。似此深谋远虑,岂庸常之人所能及?” 于是判将富翁全部家财交还其子,又说道:“劣女恶婿,温饱十余年,也算便宜了他。” 此案既结,人人皆言何武原情度事,皆得其理,无不心服。 何武为人仁厚,喜称人之善,荐引皆贤士。所居之官,并无赫赫之名,及其去后,常为人所思慕。成帝末年召入为廷尉,擢御史大夫,改大司空。遇事每多举奏,时人讥其烦碎,不以为贤。武有后母在本郡居住,遣吏往迎。适值成帝驾崩,吏恐道途或有盗贼,不敢起程来京,左右近臣遂有言何武事亲不笃者,哀帝乃下诏将何武免官就国,拜师丹为大司空。师丹字仲公,琅玡东武人,少从匡衡学诗,举孝廉,累官光禄勋侍中。 哀帝为太子,师丹为太子太傅,至是由大司马迁大司空。师丹自以师傅居三公之位,见哀帝封拜丁傅,多变更成帝时政事,因上书极谏,言多切直。时傅太后从侄傅迁官为侍中,性尤奸邪。哀帝深恶其人,下诏免官遣归故郡。傅太后闻知大怒。哀帝不得已只得下诏仍将傅迁留住。孔光与师丹一同奏道:“诏书前后相反,天下疑惑,无所取信,请仍令傅迁归故郡。” 衰帝明知所言甚是,无如受制于傅太后,竟不能遣,复命之为侍中。 过了一年,哀帝初次改元,是为建平元年。此时师丹既迁大司空,尚余大司马一缺,便以傅喜补充,又封为高武侯。先是王莽辞职时,傅喜告病在家。哀帝赐以黄金百斤,遣归养病。何武、唐林皆上书保奏。哀帝心中亦自看重傅喜,故至是复拜为大司马。 当日司隶解光自参倒王氏后,又想到赵飞燕姊妹在成帝时,与王氏一般横行。曾闻人言许美人与曹宫皆得幸成帝,生有子女,不知去向。乃遣部下属吏四出查问,遂查得当日在场眼见之人,如掖庭狱丞籍武、故、中黄门王舜、英恭、靳严、官婢曹晓、道房、张弃及宫人于客子、王偏、臧兼等人,解光、傅齐诸人,逐一讯问。诸人知难瞒隐,遂将飞燕姊妹杀害皇子情形详细供出。解光据情奏闻,哀帝因碍着赵飞燕尚在,便把罪状归在赵合德一人身上。 哀帝得奏下诏将新成侯赵钦、成阳侯赵欣免为庶人,家属移徙辽西郡,于是议郎耿育上书请勿穷究。哀帝因想起自己得立为太子,颇赖赵飞燕之力,遂将此事作罢。傅太后也念旧情,对于赵飞燕厚加看待。赵飞燕心畏傅太后势力,要想保全自己,乃一心一意奉事傅太后买其欢心,竟将王太后冷落,因此王太后甚为怨恨,但又无如之何,只得忍耐。王、赵二家,既皆失势,权力全归傅太后一人。傅太后也可心满意足,安静无事。谁知却有一班小人,欲图自己富贵,偏又设法讨好,惹出许多事来。 是年秋日有郎中冷、褒黄门郎段犹等奏言:“恭皇太后、恭皇后皆不宜加以定陶藩国名称,应请除去。所有车马衣服,宜皆称皇。设置二千石以下之官属,各供其职,又宜为恭皇立庙于京师。” 哀帝见奏,发交有司会议。朝中群臣畏惧傅太后之势,都道应如二人所言。独有师丹、孔光、傅喜三人以为不可。师丹议道:“定陶恭皇太后、定陶恭皇后以定陶恭为号者,乃母从子、妻从夫之义,今欲设置官吏车服与太皇太后相同,非所以明尊无二上之义也。陛下既继体先帝,承天地宗庙社稷之祀,不得复奉定陶恭皇之祭。今欲立庙于京师,而使臣下祭之,是无主也。” 哀帝见群臣都无异议,偏他三人不肯顺从,三人之中师丹尤为敢言,欲将此事作罢,博太后岂肯甘心?待欲独断施行,又因师丹等皆是大臣,所议甚正,未便违反,哀帝左右为难,便想借事将师丹免官,方好行事。 一日有人上书言古代用龟贝为币,今以钱易之,故民多贫,应请改变币制。哀帝便问师丹道:“币制是否可改?” 师丹答言:“可改。” 哀帝又命有司议奏,众人皆言钱币通行已久,不易骤变。师丹年老,忘却前次曾对哀帝之言,遂从群臣之议。 复奏既上,哀帝觉他前后言语不符,以为有意如此,心甚不悦。 又一日师丹自作奏章,命属吏替他书写。属吏私抄草稿,传与外人观看。事为了傅两家子弟得知,遂使人上书告说师丹上奏时,行道之人皆传观其草稿。哀帝遂将师丹发交廷尉查办,廷尉劾师丹大不敬。哀帝遂将师丹免官,并夺其侯爵。尚书令唐林上书言师丹夺爵太重,哀帝依言,复赐师丹爵为关内侯。以朱博为大司空。未知以后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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