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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回 周襄王避乱居 郑晋文公守信降原(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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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辰死后,翟人方知襄王已出王城。时城门复闭,太叔命释原伯贯之囚,使于门外呼之。周、召二公立于城楼之上,谓太叔曰:“本欲开门奉迎,恐翟兵入城剽掠,是以不敢。” 太叔请于赤丁,求其屯兵城外,当出府库之藏为犒,赤丁许之。太叔遂入王城,先至冷宫,放出隗后,然后往谒惠太后。太后见了太叔,喜之不胜,笑而绝。太叔且不治丧,先与隗后宫中聚阔。欲寻小东杀之,小东惧罪,先已投井自尽矣。呜呼哀哉! 次日,太叔假传太后遗命,自立为王,以叔隗为王后,临朝受贺。发府藏大犒翟军,然后为太后发丧。国人为之歌曰: 莫④丧母,且娶妇,妇得嫂,臣娶后。为不渐,言可丑!谁其逐之?我与尔⑤左右! 〔④莫:暮。 ⑤尔:你。〕 太叔闻国人之歌,自知众论不服。恐生他变,乃与隗氏移驻于温。大治宫室,日夜取乐。王城内国事,悉委周、召二公料理,名虽为王,实未尝与臣民相接也。原伯贯逃往原城去避乱居郑 晋文公守信降原了。此段话且搁过不提。 且说周襄王避出王城,虽然望郑国而行,心中未知郑意好歹。行至汜地,其地多竹而无公馆,一名竹川。襄王询士人,知入郑界,即命停车,借宿于农民封氏革堂之内。封氏问:“官居何职?” 襄王言曰:“我周天子也。为国中有难,避而到此。” 封氏大惊,叩头谢罪曰:“吾家二郎,夜来梦红日照于草堂。果有贵人下降。” 即命二郎杀鸡为黍①。襄王问:“二郎何人?” 对曰:“民之后母弟也。与民同居于此,共爂②同耕,以奉养后母。” 襄王叹曰:“汝农家兄弟,如此和睦,朕贵为天子,反受母弟之害,朕不如此农民多矣!” 因凄然泪下。大夫左鄢父进曰:“周公大圣,尚有骨肉之变。吾主不必自伤,作速告难于诸侯,料诸侯必不坐视。” 襄王乃亲作书稿,使人分告齐、宋、陈、郑、卫诸国。略曰: 不谷③不德,得罪于母之宠子弟带,越④在郑地汜。敢告。简师父奏曰:“今日诸侯有志图伯者,惟奏与晋。秦有蹇叔、百里奚、公孙枝诸贤为政。晋有赵衰、狐偃、胥臣诸贤为政,必能劝其君以勤王之义,他国非所望也。” 〔①为黍:作饭。 ②爂:烧火做饭。 ③谷:着。 ④越:远。〕 襄王乃命简师父告于晋;使左鄢父告于秦。 且说郑文公闻襄王居汜,笑曰:“天子今日方知翟之不如郑也。” 即日使工师往汜地创立庐舍,亲往起居⑤。省视器具,一切供应,不敢菲薄。襄王见郑文公颇有惭色。鲁宋诸国,亦遣使问安,各有馈献。惟卫文公不至。鲁大夫臧孙辰字文仲,闻之叹曰:“卫侯将死矣!诸侯之有王,犹木之有本,水之有源也。木无本必枯,水无源必竭,不死何为?” 时襄王十八年之冬十月也。至明年春,卫文公薨。世子郑立,是为成公。果应臧文仲之言。此是后话。 〔⑤起居:问好。〕 再说简师父奉命告晋。晋文公询于狐偃,偃对曰:“昔齐桓之能合诸侯,惟尊王也。况晋数易其君,民以为常,不知有君臣之大义。君盍纳王而讨太叔之罪,使民知君之不可贰乎?继文侯辅周之勋,光武公启晋之烈,皆在于此。若晋不纳,秦必纳之,则伯业独归于秦矣。” 文公使太史郭偃卜之。偃曰:“大吉!此黄帝战于阪泉之兆。” 文公曰:“寡人何敢当此!” 偃对曰:“周室虽衰,天命未改。今之王,古之帝也,其克叔带必矣。” 文公曰:“更为我筮之。” 得《乾》下《离》上《大有》之卦,第三爻动,变为《兑》下《离》上《睽》卦。偃断之曰:“《大有》之九三云:‘公用享于天子。’战克而王享,吉莫大焉!《乾》为天,《离》为日。日丽于天,昭明之象。《乾》变而《兑》,《兑》为《泽》,《泽》在下,以当《离》日之炀①。是天子之恩光炀临晋国,又何疑焉?” 文公大悦,乃大阅车徒,分左右二军,使赵衰将左军,魏犨佐之;卻溱将右军,颠颉佐之。文公引狐偃栾枝等,左右策应。临发时,河东守臣报称:“秦伯亲统大兵勤王,已在河上,不日渡河矣。” 孤偃进曰:“秦公志在勤王,所以顿兵河上者,为东道之不通故也。如草中之戎,丽土之狄,皆车马必由之路。秦素未与通,恐其不顺,是以怀疑不进。君诚行赂于二夷,谕以假道勤王之意,二夷必听。更使人谢秦君,言晋师已发,秦必退矣。” 文公然其言。一面使狐偃之子狐射姑,赍金帛之类,行赂于戎狄,一面使胥臣往河上辞秦。胥臣谒见穆公,致晋侯之命曰:“天子蒙尘在外,君之忧,即寡君之忧也。寡君已扫境内兴师,代君之劳,已有成算,毋敢烦大军远涉。” 穆公曰:“寡人恐晋君新立,军师未集,是以奔走在此,以御天子之难。既晋君克举大义,寡人当静听捷音。” 蹇叔、百里奚皆曰:“晋侯欲专大义,以服诸侯,恐主公分其功业,故遣人止我之师。不如乘势而下,共迎天子,岂不美哉?” 穆公曰:“寡人非不知勤王美事,但东道未通,恐戎狄为梗。晋初为政,无大功何以定国,不如让之。” 乃遣公子絷随左鄢父至汜,问劳襄王。穆公班师而回。 〔①炀: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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