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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回 魏征庞涓下云梦 公孙鞅徙木立信(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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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鞅曰:“寡君以秦魏连界,久失音问,故遣小臣贡上微礼,聊备起居之敬!” 孝公受其礼物,令卫鞅、朱亥宴于殿上。朱亥形体壮大,饮食似豹虎,举箸食肉无遗。孝公见其量大,乃戏之曰:“使臣尚能再饭乎?” 朱亥对曰:“大丈夫死尚不怕,何惧酒肉乎?” 孝公再赏豚肩斗酒,朱亥顷刻啖之。卫鞅与秦之文武献酬接论,对答如流。孝公自思得此二人,必能定国。 次日,二人入朝谢恩,孝公问曰:“孤闻云扶龙行,风从虎生,吾秦乃大伯之国,二公皆经纶之器,倘不以魏为念,委质于秦,扶寡人以展其志,孤必裂土封爵,岂不胜为魏之下僚乎?” 魏鞅久有降秦之志,闻孝公之语,但俯伏不对。朱亥乃厉声曰:“臣闻父教子孝,君教臣忠,未闻有君令臣叛者也! 明公欲臣降秦,有死而已!” 孝公欲吓其降服,故不斩首,令囚朱亥于虎圈。武土即押亥人圈,圈中有二虎,见亥入圈,争欲啖之,亥即怒发冲冠,大喊一声,如雷震地,其虎咆哮数声,逡巡远伏,亥在圈中立一昼夜,二虎不敢近视。 孝公闻知,次日取出,令其降秦,朱亥不屈,孝公喝令斩之。大夫景监曰:“图王争伯,各为其主,主公岂可囚人贤使而塞来聘之路。且观卫鞅有管仲之才,主上诚能尊礼任用之,足可定伯,何必务求朱亥乎?” 孝公俯思良久,令取金帛,厚待朱亥,遣归,即拜卫鞅为左庶长。问曰:“卿何策以强吾国,试与我献之!” 卫鞅曰:“臣欲献帝王之道,君必不行。当今海内鼎沸,群雄争伯,然非富国强兵之法,则伯道又不行矣!” 孝公曰:“何为国可富而兵可强?” 鞅曰:“国无定法,皆由赏罚不行。今分百姓五家为保,十家相连,一家有罪,九家俱要发首者重赏,隐匿者腰斩,百姓既不相犯。使其男务农耕,女务蚕桑,多致粟帛者则收入官府,免其差役;其懒惰者,并收其妻子为官奴婢。凡有征战,不论军民,能退一敌者,即赏官一级,有退一步者夷三族。及百姓凡有私下争斗者,不论曲直,并皆处斩。自公卿以下,一人有罪,坐其妻子,此法既行,民知务本,又勇于公战,而不敢私斗,此富强之大略也!” 孝公将条陈之法细审一遍曰:“卿法甚善,但恐百姓溺于故习,不乐奉行耳!” 鞅曰:“是何言也?夫民不可与乐成,今法一立,有功者虽仇怨必赏,有罪者虽强横必罚,如此行过三年,秦若不强,兵若不盛,鞅请甘罪!” 孝公嘉纳其策,令鞅编定法律,施行于邦内。卫鞅退编数十余条,呈上孝公,令在次月朔旦施行。鞅曰:“信者治国之器,今邦内百姓,但守常法,一闻新法,必有不肯奉行者。宜先立三丈之木于西门,出令定赏。” 百姓不知其故,皆不敢动手徙木,过三日又出令,能徙此木于北门者,赏金五百两,百姓又不动。有一贤民出曰:“秦法素无重赏,今忽行此令,必有计议,决不失信!” 即令子弟移木于北门,孝公即令有司,赏以五百金。百姓皆惊惧,至朔旦,果颁新法。百姓行至数月,皆有不便,欲诉于朝,又恐见诛。众老者曰:“主上感卫鞅以变法度,必不肯许。不如诉于太子,令太子转奏朝廷。” 众皆从之。诉于太子,太子虔极恶卫鞅变法,遂令百姓循行旧法,不必拘守新律。鞅告孝公曰:“法之不行,自上挠之,今太子私结下民,擅禁新法,刑当处斩,但太子不可加刑,请治其师傅!” 孝公大怒!喝令黔其师傅公孙贾,其诉法之百姓三千余人,尽流于海滨,畿内百姓,各皆依法而行,不敢异议。卫鞅又告哀公废井田,开阡陌,更为税法,孝公皆准其言。行至期年,国中强富,路无盗贼,不在话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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