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历史演义 > 北史演义 | 上页 下页
第三十三回 逼京洛六浑逐主 奔长安黑獭迎君(1)


  话说孝武帝闻欢引兵向阙,亲勒十万人马,带领文官武将屯于河桥。以斛斯椿为前驱,屯于邙山之北。椿言于帝曰:“臣闻高欢之兵三日夜行一千余里,人马必乏。椿请率精兵一万渡河击之,掩其劳敝,可以得志。”

  帝然其计。黄门侍郎杨宽与椿不睦,说帝曰:“高欢恃其兵强,遂至以臣伐君,何所不至。今假兵于椿,恐生他变。椿若渡河,万一有功,是灭一高欢,生一高欢矣。”

  帝遂敕椿停行。椿叹曰:“今荧惑入南斗,上信左右间构之言,不用吾计,岂天道乎?”

  盖《五行志》云:“荧惑入斗,天子不安其位。”

  又俗谣云:“荧惑入南斗,天子下殿走。”

  故椿言及此。其时宇文泰闻之,亦谓左右曰:“高欢兵行太速,此兵家所忌。当乘便击之,方可取胜。而主上以万乘之重,不能渡河决战,方缘津据守。且长河万里,捍御为难。若一处得渡,侧大事去矣。”

  无如孝武当日,专以拒守为计,乃使斛斯椿、颍川王斌之共领一万人马,镇守虎牢;长孙子彦领兵一万,镇陕;贾显智、斛斯元寿引兵一万,镇滑台;汝阳王元暹领兵一万,镇石济。高王兵过常山,知四万,镇滑台;汝阳王元暹领兵一万,镇石济。高王兵过常山,知四面城池皆有兵守,遣上将韩贤以五千骑攻石济,窦泰引兵五千攻滑台,而自率所部直前。

  那滑台守将贾显智本系高王旧人,素有归降之意,闻泰至,谓元寿曰:“窦泰勇将也,不可与战。”

  元寿信之,遂闭城不出。显智阴遣人纳降于泰,许为内应。有军师元玄觉其意,乃私言于元寿曰:“贾将军恐有他图,宜备之。”

  元寿乃使元玄见帝,请益兵。帝遣大都督侯幾绍引兵赴之。窦泰知有兵来,引军直抵城下,幾绍出战,显智继之,元寿守城。战方合,显智在后呼曰:“军败矣。”

  遂退走,前军亦乱。幾绍不能禁止,被泰掩杀过来一戟刺死。元寿闻之,惊得魂不附体,弃城而走。显智遂接泰军入城,报知高王,高王大喜。时有北中郎将田怡亦遣使约降于欢,愿为内应,请速进兵。事露被诛。帝见人心内变,于是益惧。欢至野王城,离河十里停车不进,遣使奏帝,自明非有叛志,特欲面申诚款,以明心迹,乞上勿疑。帝不答。

  颍川王斌之与斛斯椿争权不合,弃椿还,言于帝云:“滑台、石济皆不守,欢军已至。”

  帝大惧。丁未,遣使召椿还。遂帅南阳王宝炬、清河王亶、广阳王湛以五千骑宿于瀍西。沙门惠臻负玉玺,持千牛刀以从。众知帝将西出,其夜逃亡者过半。亶、湛二王亦逃归。帝遣人至宫中单迎公主数人,仓皇就道,从者绝少。武卫将军独孤信单骑追帝。

  帝见之,叹曰:“将军辞父母、捐妻子而来,方知世乱出忠臣,非虚言也。”

  高王行至河津,知帝已西去,遂吩咐段韶飞马过河,安抚大小三军,各守营寨。大军忙即渡河,河桥军士未逃者皆迎拜马首。是夜,王宿河桥寨中,见一应表奏文书皆堆积案上,灯下翻阅,见有度支尚书杨机奏云:“高欢久失臣节,必无善意。宇文泰兵马精强,潼关险阻,不若西幸为上。”

  不胜大怒。时高隆之素与吏部尚书崔孝芬、驸马都尉郑严祖有怨,欲乘间害之,入帐见高王倚床默坐,面有怒色,乃曰:“今天子西幸,实非本意,皆出数贼臣之谋。”

  王曰:“果如卿言。尚书杨机素号老臣,朝堂宿望,我甚重之。

  乃阅其表,暴我过恶,劝帝西出,岂不可恨。”

  隆之曰:“不独杨机然也,即吏部崔孝芬、驸马郑严祖亦每于帝前举大王之过,起西幸之谋,皆罪不容诛者。”

  王曰:“俟至京当尽诛之。”

  次日,王入洛阳,朝官跪道相接,百姓皆执香以迎。以永宁寺壮丽,作行署居之。乃遣领军段韶等率轻骑追帝,请驾东还。命世子高澄入宫见后。后见澄大恸,欲见王。澄曰:“父王有命,将亲自西迎帝归。帝归后,方来相见。”

  后益悲,澄以好言慰之而出。八月甲寅,高王于永宁寺正殿召集文武百官,责之曰:“为臣奉主,职在匡救危乱。若既不能谏争于平日,又不能随扈于临时,缓则耽宠争荣,急则仓皇逃窜,臣节安在?”

  众莫能对。尚书左仆射辛雄曰:“主上与近习图事,雄等不得与闻。若即追随,恐迹同逆党;留待大王,又以不从见责。雄等进退无所逃罪。”

  王曰:“卿等备位大臣,当以身报国。群佞用事,卿等并无一言谏争,使国家之事一至于此,罪欲何归?”

  乃收雄及仪同三司叱列延庆、吏部崔孝芬、尚书刘廞、杨机、常侍元士弼,皆杀之。命执驸马郑严祖,数日前全家已逃。乃下令,朝臣西去者,不论王侯贵戚,悉收其家属拘于瑶光佛寺,还者放免。若有劝得帝回者,重加官爵,授以不次之赏。唯斛斯椿妻黄氏、幼子斛斯演,发下天牢收禁。

  一日,拿到嵩山妖道潘有璋、黄平信、李虚无,王亲自严讯,审出实情,遂往斛斯椿宅搜取魇魅等物。直至深密之处名偃月堂,供奉九天使者,旁列黄巾数十,皆如病时所睹。问有璋伏尸埋于何处,有璋指出地方,遂令掘起。见有一三四岁小儿,身首异处。一草人穿王衣服,一百二十支节,皆用麻绳绑缚。身边有剑一口,剑锋上皆有血腥。

  王见之大怒,命即焚之。术士李业兴曰:“不可造次,须将草人支节逐一解散,焚之方妥。小儿尸必用棺木成殓,安葬入土,冤魂方解。”

  王命如言以行。有璋三人凌迟处死。监中吊出斛斯演一并斩首,妻囚子戮,皆椿自取之也。


梦远书城(guxuo.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