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才子佳人 > 两交婚 | 上页 下页 | |
第十八回 四才子两交婚大快素心真得意 双夫妻齐面圣特加恩爵大团圆(3) | |
|
|
却说刁直,在暴文府中,承暴文优待,穿了阔服,戴了美冠,原自带了一个小厮来,暴文又叫了两个伴当跟随,便出入骑马,打着一柄银顶大伞,就像贵人一般。见了官府来,竟不下马回避。官府见了他这般模样,认做有来历之人,便也不问。不期这日晦气,正在棋盘街东行过,若是戴着眼罩,倒也混过去了,因要看些妇人,将眼罩揭起,恰恰遇着御史王荫马来。前面夹安笼喝道的,将荆条要喝刁直下马,刁直因充大头鬼惯了,便回转头来乱骂。 不料刚回过头来,早被王萌看个明白,认得是刁直,正恼他替暴文做硬证见,忽看见了,忙吩咐左右拿下。刁直只认做是为撞道,还争说道:“我们侯伯人家,从来不回避。” 王荫道:“你是我旧治下的恶民刁直,甚么侯伯人家?” 刁直见叫出他的名姓来,着了一惊,急抬头细看,认得是王知县,方慌了手脚,跪在地下叩头道:“小人该死,求老爷饶恕。” 王荫道:“你撞道可以饶得,你来做硬见人,与我做对头,却饶你不得。” 刁直道:“小人非敢妄为证见,这甘探花聘定辛氏,小人实实不知。” 王荫笑道:“我一个县父母为媒,与甘探花、辛光禄两家显宦结亲,哪有功夫来报你知道。你这市井的恶奴,你只道金钗赖婚的罪饶了你,今日又来领死么?” 因吩咐当街心打了十板,发中城寄监。 这边跟刁直的家人伴当,忙跑回去报知暴文。暴文急急赶走,已打过发到监里去了。暴文又赶到中城去讨人,兵马回道:“亲临察院上司,发监人犯怎敢轻放?公子分上,只好吩咐监中,好好看待。” 暴文没法,只得央他相好的御史,来与王荫说道:“这刁直乃本中人犯,纵有罪须候圣旨发落,寅翁恐处他不便。” 王荫道:“暴兄本中之事,自听皇上处分,小弟怎敢自专。小弟拿他,实为巴县的旧事,放是决放不得。若是圣上御审时,还他一个刁直就是了。” 御史不便再言,因回复了暴文。暴文还打帐到内里太监处去弄手脚,不期报到,报威武侯失了机,陷失了一府三县,损折数千人马,犹自被围未解,飞檄求救。暴文见了报,吓得浑身乱抖,魂都没了,恐朝廷震怒,罪及家属。府中的吏役,一时尽散,府中出鬼。 又过不得两日,抚按的参本到了,尽道:“暴雷一味骄矜,百般狂横,惟贪淫酒色,不察军机,以致坐失一府三县,损兵数干,围城犹不能解,罪不胜诛。伏乞皇上速调精兵良将,星夜求援,庶未陷者不再陷,已陷者可渐复矣,” 暴文见了,愈加慌张,每日躲在家里,犹恐祸到,哪里还管别人的闲事? 阁中见暴雷如此光景,又见辛光禄端方清正,大着雅望,王御史敢言不畏,赫有声名,便不等甘颐、辛发诏到,竟先票旨道:“甘颐、辛发交婚始末,御史王荫已细奏其详,并无欺弊。暴文之娶,又系面择,何得妄称其假,欲以乱真?本当重究,姑念勋胤,罚米一百石赈饥,少示薄惩。本中助恶人犯,着王荫究治释放。” 命下了,辛光禄方才放下了心,收拾一所大厅屋,以待儿子、媳妇来住。又寻下了一所大厅屋,以待女婿与女儿来住。 甘颐与辛发,因有部文,奉旨钦诏还朝,故不敢耽迟,星夜奉母而来。过不得数日,两家俱一同到京,各入新宅住下,惟辛光禄夫人,径到辛光禄衙里来。 到次早,各报名朝见过,然后辛发儿子,率领着媳妇甘氏,来拜见公公;甘颐女婿,同着女儿来拜见岳父。朝中事体,早已报知,各各欢喜不尽。辛光禄一面宴席庆贺交婚之喜,连亲母田氏都接来,六亲会面大团圆,快饮了一日。到次日,因商量诏书有夫妇还朝面恩定夺之旨,甘颐遂率领了辛古钗,辛发遂率领了甘梦,两对夫妇一同入朝面圣。因圣驾未出,遂一同俯伏在午门外候旨。早有小黄门传入,天子闻知,因特御便殿召入。 甘颐、辛发夫妇四人,同拜舞丹陛。拜舞毕,同呼万岁,感谢圣恩。天子因展龙目一看,见两对夫妻俱青年秀美,因问道:“御史王荫,盛称你四人才美出群,恐配偶差错,故特特为汝多方作伐,朕尚未深信。今见汝夫妻秀美,果非谬奏。但不知汝四人,果有真才,敢于面试么?” 甘颐、辛发因同奏道:“臣等草木陋姿,儿女下学,焉敢咫尺天颜,称才称美。然蒙圣恩,天高地厚,有若家人父子,霭然赐问,真不世之遭逢也。敢不献鼯鼠之丑,涂笔墨之鸦,以博龙颜之一哂。” 天子大悦,因命小黄门各赐纸笔,又命阁臣拟题限韵。 阁臣因奏,题是颂圣,韵限本姓,天子允从。甘颐、辛发与辛古钗、甘梦领了圣旨,就在金阶之上,各逞奇思。阶下日影,并未曾移,而四人之诗早已赋就,一齐献上。内侍接了,就命阁臣宣读。阁臣宣读道: 编修臣甘颐颂圣 正冕垂裳但面南,神功圣烈已登三。 太平莫道无征应,日瑞云祥露也甘。 编修臣甘颐妻臣妾辛古钗颂圣 地平天正万方亲,皞皞熙熙总是春。 黎臣欢欣但歌舞,讵知天子独艰辛。 知县臣辛发颂圣 远宗少昊与高辛,圣颂唐虞犹未亲。 不信请看六英乐,民心已奏十干春。 知县臣辛发妻臣妾甘梦颂圣 巍巍地两与天参,万国来王心尽甘, 深愧苹蘩无寸补,愿弘圣化到周南。 | |
|
|
梦远书城(guxuo.com) |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