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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回 朱子垱刘忠得梦 城隆庙张宏杀身(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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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说美玉被公差锁了,扯起便走。美玉正不知何故,乃骂曰:“尔这狗才,只怕拿错了人。我是江右张相公,尔拿我那里去?”公差更不答应,只扯他走。 不一时,已到县前。公差入内投到,知县即升堂。左右将美玉带上,跪于地下。知县曰:“我看尔学问不凡,算得当时文人。正当专心科第,何得在此闲游。刘府花园,岂尔散步之所。况敢于小姐跟前卖弄笔墨,更且拐诱小姐,罪在必诛。我今怜尔青年秀士,不忍加刑。尔可将小姐暗自放出,尔便速还江右,无得在此久留。”美玉叩头曰:“此事甚冤。学生偶步东郊,误入花园,题诗之事实有。若小姐踪迹,学生实出不知。且刘府官宦人家,闺门甚紧,学生有甚法术能拐诱小姐。求父台作主。”知县怒曰:“我怜尔,尔尚不知。尔与小姐两下有意,且尔二人之诗现在此间,尚敢朦胧推托么!他乃闺中小姐,从不出闺门,今日因何不见?只道尔是个好人,却原来是个奸匪,可速招上,免受刑法。”美玉曰:“冤枉难招。” 知县大怒,遂杖二十。亦不招,乃加之梜棍。美玉受刑不过,只得含糊招曰:“小姐是我拐了,已先往江右去了。”知县乃将美玉收监,然后使刘仆正兴往江右大路追回小姐。连追两日,不见踪迹,只得自己转身。 却说美玉之仆来安,因美玉被吴县锁去,忙到县前打听,方知其由。奈又在内堂审问,不得进去。未及片时,遂将美玉收监。来安至监中会了一面,即行转到公馆,将所有对象尽行封锁。乃出白银百两交付房东,托其代送监饭。自己却收拾铺盖,星夜奔回吉水。 不尚半月已到。见了张宏,具言美玉招祸之由。张宏闻言乃大哭曰:“吾年已半百,只有此点骨血。倘遭不测,奈何。”遂多带金银与仆中常同,搭船往苏州而下。不题。 却说刘元辉之子刘忠在京,青年学博,议论有方,帝甚爱之。四月初,遂钦点为福建巡抚。忠谢思出朝,实时拾起身,望福建进发,由水路而上。 不一日,船至南康,遂湾于朱子垱内歇宿。忠夜膳毕,步出船头。但见冷风习习,略有星光。须臾入舱,乃伏几而卧。 忽报福建王到,忠整衣出迎。王入船舱,忠纳头下拜。王命侍人扶起,赐坐于侧。忠偷眼看王,但见王相貌魁梧,俨然可畏。王以手绰鸟须,微笑曰:“足下青年科第,今则远任边疆,真乃世之豪杰也。”忠曰:“臣下学识未充,妄窃科甲。今蒙圣恩使为福建巡抚,因一时失计,妄授此重任,诸凡事务,乞大王指示。”王曰:“少年学博,兹为封疆大臣。正堪展胸中之英才,而老夫亦得仗足下明威。”忠曰:“大王‘谦尊而光’,‘易’道昭矣。请问驾自福建及此,将欲何往?”王曰:“奉帝命为福建王,尚未到任,亦将起程。”乃从袖中取出一白圭,付刘忠曰:“此即为政之道,足下不可轻之。”忠拜受。王乃起身辞出,忠拜送去讫。忽然醒来,乃是南柯一梦。 时已三更,忠甚奇之。回顾袖中,果有白圭一块,长尺许。上有刻文,横列三字曰:衡才编。读其略曰: 余姓张名博,衡才即号也。世居吉水,今上三十八年,秋九月丙寅日,与族弟张宏自苏返,舟宿垱内。宏起狠心,以药绝我命。凡三年困守冥中,上帝以忠厚见怜,敕为星子城隍。又三年,升南康城隍。今升福建城隍矣。几十有五年,含冤未伸。今宏数已终,明日辰刻,将泛失舵之舟,旋泊江心。祈即获之,以消余恨。 刘忠看毕,十分惊奇,乃曰:“既有如此奇冤,敢不为之分断。”是夜竟不能寐,乃秉烛独坐。 天色微明,南康城中文武官员,皆来问安。忠谓南康府曰:“今辰刻有失舵之船过此,敢烦贵府为我捉拿。”南康府领命,即使数鱼船泛于江心,以待失舵之船。 忽见一大船从上流而来,被一阵旋风将船吹到星子石上,把那舵打得粉碎。船既无舵,便随风吹转。这些鱼船一齐摇到那船边,不由分说,便将那船推进朱子垱来。南康知府回复刘忠,忠曰:“再烦贵府,将那船上人一概拿下。近有一紧事,欲借贵府公案结断。”知府领命,即将那船上十余人尽行拿下,便使三班六房住迎刘忠。 忠乃带了白圭打道进城。知府接进堂上,刘忠即升堂,知府陪坐于侧。那一船人面面相觑,竟不解何为。左右将诸人带上,跪于阶下。忠厉声曰:“张宏你知罪否?”一人应曰:“无罪。”忠曰:“可将应无罪者带上,余皆起去。”众人闻言,各自去了。惟一人伏地不起,忠问其由,乃张宏之仆中常也。 于是,将应无罪者带上,跪近案前。忠问曰:“尔是张宏么?”答:“是。”忠曰:“汝何以至此?”答曰:“特往苏州,路过此间。”忠曰:“尔可将平生所为,从直招来。”宏曰:“小人世居吉安,贸易为生,别无所为。”忠曰:“尔同里有一张博否?”宏答曰:“已去世多年。”忠曰:“尔见他死否?”问到此处,宏乃失色,免强应曰:“如何不见,他即死在朱子垱内。”忠曰:“尔如何知道?”宏曰:“有个缘故,小人与他同船自苏州归。不料船到此间,霎时无病而死。”忠曰:“今有人告尔药死张博,尔可从直招上,免受刑法。”宏心中自亏,口中却强,乃曰:“告我者是谁?”忠怒曰:“天眼昭昭,岂容尔谋才害命耶!尔要对证,虽临死之日可以得见。不用刑法,料尔不招。”遂将案上签筒抛下地来,左右将宏推下。其仆中常跪上,愿以身替责,忠怒命将中常逐出。 这张宏受责满杖,犹不肯招。刘忠谓南康府曰:“昨梦神赐白圭,可以为证。”遂从袖中取出白圭,与知府看,却命左右用大刑。知府看了白圭,谓宏曰:“事已显然,何得强辩,自取刑苦。”时左右已将夹棍夹在张宏脚上,只未收紧。宏曰:“虽死亦不屈招。”忠命收紧夹棍,亦不招。再收三分,宏大叫求宽,愿招。忠曰:“尔且招了再宽。”宏受刑不过,只得将药死之由,一一招上。 忠命放开夹棍,即行锁入囚车。忠遂用朱笔写判语云:审得张宏,于今上三十八年与张博自苏州归。船湾朱子垱内,宏起不良之心,因谋张博之财,遂害张博之命。张博含冤十有五年矣。其正直之气,感于天地,故天命之为神。得降白圭授忠,以鸣宏恶。今神像现在闽疆,忠当戮宏于神前,以谢神嘱。 这判语统治,张挂府前。时南康城中,人人皆来观看,无不切齿骂宏。惟其仆中常见了判语,十分惊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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