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弟子规 > 《弟子规》译注 > |
二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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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誉恐,闻过欣,直谅士,渐相亲。 无心非,名为错,有心非,名为恶。 过能改,归于无,倘掩饰,增一辜。 [注释] 谅:诚信,信实。 无心:无意间。 非:错误。 过:错误。 辜:罪。 [译文] 听见恭维的话会感到不安,听见别人指责自己过错便欣然接受,这样正直诚信的人就会越来越乐于和你接近。无意之间犯的错误称为过错,若是有意犯错那便是罪恶。 如果犯了过错勇于改正,就跟没有犯过错误一样。如果犯了错误而加以掩饰,那就是错上加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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