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弟子规 > 《弟子规》译注 > |
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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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三年,常悲咽,居处变,酒肉绝。 丧尽礼,祭尽诚,事死者,如事生。 [注释] 尽礼:尽,竭尽,尽力(符合);礼,礼仪。 事:对待。 [译文] 父母不幸去世,要守丧三年,守丧期间,要常常因为思念父母而伤心哭泣。在这段时间里,自己住的地方要变得简朴、并戒除喝酒、吃肉等生活享受。办理父母的丧事要依照礼仪,祭祀时要尽到诚意,对待已经去世的父母,要像他们在世一样恭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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