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古典 > 古文观止 | 上页 下页 |
信陵君救赵论 |
|
(作者:唐顺之) 论者以窃符为信陵君之罪,余以为此未足以罪信陵也。夫强秦之暴亟矣,今悉兵以临赵,赵必亡。赵,魏之障也。赵亡,则魏且为之后。赵、魏,又楚、燕、齐诸国之障也,赵、魏亡,则楚、燕、齐诸国 为之后。天下之势,未有岌岌于此者也。故救赵者,亦以救魏;救一国者,亦以救六国也。窃魏之符以纾魏之患,借一国之师以分六国之灾,夫奚不可者? 然则信陵果无罪乎?曰:又不然也。余所诛者,信陵君之心也。 信陵一公子耳,魏固有王也。赵不请救于王,而谆谆焉请救于信陵,是赵知有信陵,不知有王也。平原君以婚姻激信陵,而信陵亦自以婚姻之故,欲急救赵,是信陵知有婚姻,不知有王也。其窃符也,非为魏也,非为六国也,为赵焉耳。非为赵也,为一平原君耳。使祸不在赵,而在他国,则虽撤魏之障,撤六国之障,信陵亦必不救。使赵无平原,而平原亦非信陵之姻戚,虽赵亡,信陵亦必不救。则是赵王与社稷之轻重,不能当一平原公子,而魏之兵甲所恃以固其社稷者,只以供信陵君一姻戚之用。幸而战胜,可也,不幸战不胜,为虏于秦,是倾魏国数百年社稷以殉姻戚,吾不知信陵何以谢魏王也。 夫窃符之计,盖出于侯生,而如姬成之也。侯生教公子以窃符,如姬为公子 窃符于王之卧内,是二人亦知有信陵,不知有王也。余以为信陵之自为计,曷若以唇齿之势激谏于王,不听,则以其欲死秦师者而死于魏王之前,王必悟矣。侯生为信陵计,曷若见魏王而说之救赵,不听,则以其欲死信陵君者而死于魏王之前,王亦必悟矣。如姬有意于报信陵,曷若乘王之隙而日夜劝之救,不听,则以其欲为公子死者而死于魏王之前,王亦必悟矣。如此,则信陵君不负魏,亦不负赵;二人不负王,亦不负信陵君。何为计不出此?信陵知有婚姻之赵,不知有王。内则幸姬,外则邻国,贱则夷门野人,又皆知有公子,不知有王。则是魏仅有一孤王耳。 呜呼!自世之衰,人皆习于背公死党之行而忘守节奉公之道,有重相而无威君,有私仇而无义愤,如秦人知有穰侯,不知有秦王,虞卿知有布衣之交,不知有赵王,盖君若赘旒[liú]久矣。由此言之,信陵之罪,固不专系乎符之窃不窃也。其为魏也,为六国也,纵窃符犹可。其为赵也,为一亲戚也,纵求符于王,而公然得之,亦罪也。 虽然,魏王亦不得无罪也。兵符藏于卧内,信陵亦安得窃之?信陵不忌魏王,而径请之如姬,其素窥魏王之疏也;如姬不忌魏王,而敢于窃符,其素恃魏王之宠也。木朽而蛀生之矣。古者人君持权于上,而内外莫敢不肃。则信陵安得树私交于赵?赵安得私请救于信陵?如姬安得衔信陵之恩?信陵安得卖恩于如姬?履霜之渐,岂一朝一夕也哉!由此言之,不特众人不知有王,王亦自为赘旒也。 故信陵君可以为人臣植党之戒,魏王可以为人君失权之戒。《春秋》书葬原仲、翚[huī]帅师。嗟夫!圣人之为虑深矣! 【作者简介】 唐顺之(1507~1560),字应德,一字义修,号荆川。武进(今属江苏常州)人。嘉靖八年(1529年)会试第一,官翰林编修,后调兵部主事。当时倭寇屡犯沿海,唐顺之以兵部郎中督师浙江,曾亲率兵船于崇明破倭寇于海上。后调任右佥都御史,凤阳巡抚,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督师抗倭途中不幸染病,于通州(今南通)去世。崇祯时追谥襄文。学者称其为“荆川先生”。 【注释】 1.亟(jí):急迫。 2.岌(jí)岌:危险的样子。 3.六国:指齐、赵、燕、魏、韩、楚。 4.纾(shū):解除。 5.夫:这;奚:什么。 6.诛:指责。 7.谆谆(zhūn)焉:恳切、不厌倦的样子。 8.社稷(jì):指国家。 9.殉:陪葬。 10.谢:认罪。 11.曷(hé)若:即何如。 12.幸姬:宠妾。 13.守节:旧指坚守节操,不违反封建道德规范。 14.赘旒(zhuì liú):旗帜上的飘带,比喻虚居其位而无权。 15.径:直接。 16.素:平时。疏:粗疏。 17.肃:恭恭敬敬。 18.葬原仲:原仲,陈国大夫,他死后,旧友私自到陈国埋葬了他,孔子认为这是结党营私的体现;翚(huī)帅师:翚,羽父,鲁国大夫。宋国伐郑,请鲁国同出兵,鲁隐公不应,翚执意带兵而去,孔子认为这是目无君主的行为。 |
梦远书城(guxuo.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