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僖公十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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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有七年,春,齐人、徐人伐英氏。 二、夏,灭项。 孰灭之?桓公也。何以不言桓公也?为贤者讳也。项,国也。不可灭而灭之乎?桓公知项之可灭也,而不知己之不可以灭也。既灭人之国矣,何贤乎?君子恶恶疾其始,善善乐其终,桓公尝有存亡继绝之功,故君子为之讳也。 三、秋,夫人姜氏会齐侯于卞。 四、九月,公至自会。 五、冬,十有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 此不正,其日之何也?其不正前见矣。其不正之前见何也?以不正入虚国,故称嫌焉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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