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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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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年,春,正月,公会齐侯于嬴。 二、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 胥之为言犹相也。相命而信谕,谨言而退,以是为近古也。是必一人先,其以相言之何也?不以齐侯命卫侯也。 三、六月,公会杞侯于郕。 四、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 言日言朔,食正朔也。既者,尽也,有继之辞也。 五、公子翚如齐逆女。 逆女,亲者也。使大夫,非正也。 六、九月,齐侯送姜氏于讙。 送女,父不下堂,母不出祭门,诸母兄弟不出阙门。父戒之曰:“谨慎从尔舅之言。”母戒之曰:“谨慎从尔姑之言。”诸母般申之曰:“谨慎从尔父母之言。”送女踰竟,非礼也。 七、公会齐侯于讙。 无讥乎?曰为礼也。齐侯来也,公之逆而会之可也。 八、夫人姜氏至自齐。 其不言翚之以来何也?公亲受之于齐侯也。子贡曰:“冕而亲迎,不已重乎?”孔子曰:“合二姓之好,以继万世之后,何谓已重乎?” 九、冬,齐侯使其弟年来聘。 十、有年。 五谷皆熟为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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