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古典文学 > 百喻经 | 上页 下页 | |
67.夫妇食饼共为要喻 | |
|
|
昔有夫妇,有三番饼,夫妇共分,各食一饼。余一番在,共作要言:“若有语者,要不与饼。” 既作要已,为一饼故,各不敢语。 须臾有贼,入家偷盗,取其财物,一切所有尽毕贼手。 夫妇二人以先要故,眼看不语。 贼见不语,即其夫前,侵略其妇。其夫眼见,亦复不语。 妇便唤贼,语其夫言:“云何痴人,为一饼故,见贼不唤?” 其夫拍手笑言:“咄!婢,我定得饼,不复与尔。” 世人闻之,无不嗤笑。 凡夫之人,亦复如是。为小名利故,诈现静默,为虚假烦恼种种恶贼之所侵略,丧其善法,坠堕三途,都不怖畏。求出世道,方于五欲,耽著嬉戏,虽遭大苦,不以为患。如彼愚人,等无有异。 |
|
|
|
梦远书城(guxuo.com) |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