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笔记杂录 > 折狱龟鉴 | 上页 下页
曾公亮躬阅


  曾公亮侍中在政府时,每得四方奏狱,必躬阅之。密州银沙发民田中,有强盗者,大理论以死。公亮独谓:“此禁物也,取之虽强,与盗民家物有间,罪不应死。”下有司议,卒比劫禁物法,盗得不死。先是,金银所发多以强盗坐死,自是无死者。见曾肇内翰所撰行状。


梦远书城(guxuo.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