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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南公塞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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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南公尚书提点河北刑狱时,有班行犯罪下狱,按之不服,闭口不食百余日。狱吏不敢考讯,甚以为患,诉于宪使。南公曰:“吾能立使之食。”引出,问曰:“吾欲以一物塞汝鼻,汝能终不食乎?”其人惧,即食,且服罪。盖彼善服气,以物塞鼻,则气结,故惧。此亦博闻之效也。闻之士林。 按:士大夫不为诱胁所动者,近于孟子之“不动心”矣,彼有负犯,则岂能然?斯可反而用也。故鞫情之术,有在于是者。陈表破械,是诱之也。南公塞鼻,是胁之也。所谓胁之者,不必考掠惨酷也,要在中其忌讳,使之悚然畏服,故于塞鼻之说亦有取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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