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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七


  王穉公昌时,沂州人,丙子春,以大行俸满入京,宋氏父子在朝,即以吏部许之。时吏部有东西互替之议,西府更无他人,王得之不为幸也。

  未数日,佥宪卒,给谏忧去,延至戊寅,方预考选,复以书卷之误,授南户部,升淮安府知府,值陈启新奉差里居,欲昌时照领凭见吏科跪礼,昌时移文各府关会,凡见里居科员,并无此礼,乃上疏下部得平调赣州府。余谓王即得为吏部,不如为淮安知府,此一事大堪吐气,何止知府,虽吏部尚书,不得与争贵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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