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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二
河工之兴,为中河信地郎中胡琏分工独多,坐赃亦多,至引监收律坐死。嘻!亦甚矣。
首事不由琏,侵费不由琏,独何罪而至是也。庚辰秋,以魏景琦之误,竟杀之。琏,滇人,弟璇,亦进士,为吏部,冤横至此。
岂尽无因,然不可得而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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