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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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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二云樱,为福建兵备,不知以何事为郑芝龙所深感,乃以已财入京,为之谋升。一旦缉获,上命逮之,未至而芝龙疏称,系为侄纳监之银,又列其在闽治状,其事得解。会曾逮至,上夜半传谕刑部,曾樱免入狱,由是得释,未几升登莱巡抚。 樱事词连吏部主事葛含馨,葛上疏自辨,复指同部来方炜。来,浙人,而郑所谋之缺,乃浙缺也。故葛疏称曰:一伙浙江人,作浙江事,有不总其成于浙江之吏部乎?末又引来一事为证。盖数日之前,本部考定选官,来曾以片纸书大结一语,托葛寘前列也,来由此提问,葛得免,人多弗与葛者,初吏部前后辈相与无间言,至是而雅道无存,戈矛竞起矣。 曾素有清名,其为登抚也,不甚得士民之心,以其偏听衙役也。凡为衙役,未有不贪者,己不贪而纵衙役之贪,可乎;是清者一人,而贪者不啻百数人也。曾旧守毘陵,当魏珰用事之时,宜兴师曰:曾有一详申抚按,内有十余款,皆称体上公。又毛禹门士龙论戍遁迹,囚禁其子,多方苛求,以此言之曾之品未定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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