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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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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堂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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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〇
上召雷演祚、方拱干,此宜兴得罪之始也。迨吴昌时廷鞫后,始令催来候旨。明乎罪(?),因昌时故,诸臣言昌时幺麽小吏。上曰:昌时是幺麽,难道周某也是幺麽?厥后刑部拟罪,舍昌时而专言封疆,明系逢迎上意而致之死。
夫封疆则有之矣,岂宜兴一人之罪,且视师不过末一段事,始终封疆者,自有其人,与宜兴何与?及至旨出,则又不言封疆,而言机械。机械者,罢内操、撤厂卫,皆机械也。此内珰所日夜文致于上前者。至此亦不觉流出笔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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