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笔记杂录 > 续子不语 | 上页 下页 |
奸夫死后报仇 |
|
仪征县役何二,曾与一妇奸好。其妇有旧好胡四,往来多年,妇利其财。后渐穷窘,妇渐疏之,何复凌之,遂至郁抑而死。妇夫亦死,妇遂归何,竟为夫妇,数年颇有积蓄。 何原有妻已故,曾生一子,忽得狂病,持刀弄斧,见此妇来,即欲手刃,云:“我乃胡四,你家用我数千金,财尽心离,更从何姓,如此快活。我死不甘,已诉于神,准我报仇。”医治不效,延僧请道,修斋祈祷,一无灵效。如此数月,其子骨瘦如柴。忽一日叫戏演唱,又忽跨驿馆中马狂奔街市,又忽将家中物件打碎,将银钱搜寻出散与他人,云“神许我将你家财荡散,再讨你儿子的命”云云。至今其子现存,而家资已空。 |
梦远书城(guxuo.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