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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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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顺治八年辛卯中乡试,闱牍为座主蒲阪御史大夫杜公(笃祐,字振门)、房师寿春侍御夏公(人佺,字敬孚)所赏异,已定解元三日矣。有丘县令李应轸者,高邮人,与夏公为淮南乡里,年七十矣,私于夏公曰:“某老矣,日暮途远,使元出本房,差慰迟暮。公能相让,则奕世之感也。”请至再三,夏公乃许之。其首荐即昌乐滕国相(字和梅)也,已拟第六,与予皆习《毛诗》。杜公甚难之,而李请益坚,杜怜其意,遂改予第六,而滕得元。时滕年近六十,予年始十八耳。榜后旅谒,杜公颇悔之,间语予以前事,且曰:“子文合作元,此亦命也。” 予初不以屑意。其后十年,而予铨授扬州府推官,李以兵部主事告老家居,年八十馀矣。其子为州役窘辱,属予谳其事,李忆往事,殊惴惴。予顾力直其子,而痛惩州役,且戒州守吴君之俊(后为东昌府知府),以李公高年家居,有司宜加礼。吴诣李道予意,李感泣,遂通闻问陈谢,如平生交。凡予一生报德不蓄怨皆此类。 《唐摭言》载裴垍举宏辞,崔枢考之被落,及垍为宰相,擢枢为礼部,笑谓枢曰:“聊以报德。”予不敢妄拟古人,其存心宁厚勿薄,庶不愧耳。偶书之以示子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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